大明预备天子 第29章

作者:一只贝壳 标签: 宫廷侯爵 历史衍生 爽文 BL同人

  “自然,属下当为公子分忧。”长孙道,“到时候辞去一些人,就请公子准许。”

  “嗯。”

  两个人相顾无言。院中的雪花还是纷纷地下。

  朱标不想就这样回去,长孙万贯也不知道现在该怎么告别。他总感觉少了什么,既少了在领导面前表现自己的机会,也少了拍马屁的机会,于是邀请朱标和他一起去为办事处采购家具和用品。

  新年新气象,街上的商户拿出不少东西来卖,最多的还是糖豆和一些小玩意儿,诸如糕饼、拨浪鼓、布匹和绢花等。

  家具店和书店也开着门,店门前还留着不少的烟花爆竹的红纸屑,走近了仍有火药的气味。

  老板们或瘦或胖,或高或矮,一个个都乐呵呵的,手揣在袖子里,站在门口,一会儿吩咐小二拿着扫帚扫扫地,一会儿又叫人来把店里的展品摆在最显眼的位置,好让客人看得见,也烘托一下红火热闹的气氛,搞得喜庆一些。

  朱标和长孙万贯挑了家最气派的家具店进去。进去后才发现这里还兼卖一些文具书本。

  老板是个胖乎乎的中年人,穿件布衣,简单束了头发,带着网巾,坐在柜台后面打算盘,一手拿着毛笔,一手拿着账本。两只手都短短胖胖的,指头好像小白萝卜,下半身虽被挡住了,但光看上半部分就知道这位生意人很富态。

  家具不是便宜东西,他这里的东西好,卖的也贵,人就少点,来买的客人不多,但一开张,也够老板吃好久。

  甚至因为没什么客人,店里也只有他一个人,并没有雇伙计。

  老板热情地站起来,听明来意后,拿着梯子搭在架上,费了老大的劲爬上去拿了块好砚台下来,对着长孙万贯介绍道:“您看看这一块,上好的砚台,虽然价钱有点贵,但东西是好东西。”

  长孙万贯道:“我不要那种特别好的东西,我要多的,一模一样的,能拿来批量用的。”

  老板一愣,抱拳道:“您这话说的……敢问您是什么身份?现在各处都在打仗,这些东西虽不是军需,也是不能随便卖上许多的。”

  老朱同志管得严,除了几个规定的酒厂以外,粮食都不能拿去酿酒,且一些铁啊铜啊的,也不能随便卖,就连生活用品,大批量出售也是不行的。

  “不能通融通融?我有的是钱。”

  老板面色逐渐冷淡下来:“客官,掉脑袋的事情我可不干,您请回吧。”

  “别呀别呀。”长孙万贯笑道,“我逗您玩呢,我今天出来的急,没带官府那边盖的文书,我现在您这里订上货,您有多少给我多少,正好今晚准备准备,算算账,要是不够的话,您给凑一下,我来取的时候,就给您看文书。”

  他一边说一边从袖子里取出一锭银子来,轻轻搁在柜台上,笑道:“这是定金,定金,您先收着给我准备准备,我改日就来。”

  老板的脸色缓和许多,又摆出许多毛笔和宣纸来让他细看。

  朱标被当作是长孙万贯带出来玩的弟弟,老板没怎么招待他,所以他也就找了凳子坐下,看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和热热闹闹的街市发呆。

  等他回过神来,回头一看,才发现他新收的小弟已经要和老板称兄道弟了。

  “我和老兄你的遭遇完全相同啊。”长孙万贯叹道。

  “我当年是背着老母逃荒来到这里的,也算是祖上积德,在这里有几个世交,帮衬着让我的生意有了底子,这才慢慢做大……”

  老板的话音刚落,长孙万贯就呜咽一声,一大把眼泪哗啦啦地落下来,恨不得以头抢地,呜呼哀哉,拽着老板的袖子痛苦道:“实不相瞒啊!老哥,我也是逃荒过来的,本来在这里做小本买卖,后来有一年地痞闹事,把我的店给砸了,我就只好替人家打打杂、采购东西。这日子啊,是越来越苦了。”

  他一个大男人哭得稀里哗啦,两眼泪汪汪的,引得许多路过店门的人好奇向里看。

  老板也不嫌他吵闹,反而跟着掉眼泪,扶住长孙的胳膊,哽咽道:“老弟啊老弟,我知道做生意苦,我当年也是这么过来的,差点就破了产,多亏我跪在地上求债主多宽限两天,才熬过来的。”

  “老哥,你太难了!”

  “这算什么,咱们做生意的,可不就是要拋出脸面去嘛。别说跪在地上求他了,就算要我给他倒夜壶,我也得去啊。”

  “老哥!”

  “老弟啊!”

  到了最后几句,老板甚至彪了方言出来,而长孙万贯竟也突然用出和他一样的方言,更是让老板大为惊喜,瞪大眼睛,眉毛高扬,握着长孙的手不断上下摇摆,激动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朱标忍不住怀疑下次长孙万贯再来,哪怕拿不出文书,老板也能义无反顾地把货物卖给他。

  眼瞅着两人再聊下去就要结拜了,而老板也真的已经一颠一颠地挺着肥硕的肚子要去后屋找关公像,门口突然传来的喧闹声终于把他们的注意吸引过去。

  街上站着的人突然自行分开,推搡着往边站,不管是提着菜篮子的大妈,还是扛着货物的小贩,又或者是年轻的小姐和书生,都挤在了路两边,店铺门前的台阶上也都站满了人。

  有人的鸡蛋打了,鞋被踩了,手帕被挤掉了,帽子给整歪了,也都不出声,全都看着路中间。

  敲锣打鼓的声音响起来,音乐明朗尖锐,唢呐声由远及近,一匹一丈宽的红绸从天而降似的,从由一个大卷落地,变为骨碌碌地铺展开来,长的不得了,好像没有尽头一般。

  十几只老鼠提着红灯笼,直立行走,头上带着大红的六合帽在前开路。它们后面是更多的三十多只的母鼠,穿着绫罗绸缎,粉衣粉裳,肩上搭着绸缎飘带跟在后头。

  中间最引人注目的自然是那个足有十来寸的轿子,从头红到脚的轿子由四只健壮高大的壮年硕鼠抬着,平平稳稳的在路上移动。

  轿子旁的正是刘老须,它穿一身紫色褂子,花白的胡子油光水亮,正弯腰拄着拐杖,陪着轿子走,一边走一边向四周拱手:“今日老夫嫁女,各位多担待担待。”

  队伍最后面的是乐队,还有些小老鼠,负责向外撒麦穗和糖豆。

  路旁的人们自然回礼,有地方和空间用来鞠躬的就鞠躬,没有的就口头回礼,祝贺道:“恭喜鼠王嫁女。”

  “喜得女婿。恭喜恭喜。”

  “早生贵子,百年好合!”

  还有些家里有财力的,拿着铜钱向路中间洒,算是上了彩礼。

  朱标愣了半晌,忍不住回头问道:“他们为什么那样冷静?这,这种事很多吗?”

  老板靠在门板上,努力弯下腰捡着地上的糖豆,捡起来后也出了一脑门的虚汗,剥开皮纸吃了几颗,拿着手帕擦头,漫不经心道:“鼠王嫁女嘛,和别的妖魔不一样的,几百年几千年了,都是这个时候,等你长大了也就懂了。”

  长孙万贯解释道:“传说在鼠王嫁女时为其祝贺,老鼠就不会偷这个人的粮食,也不会在家中钻洞捣乱。”

  “再说了,大喜的日子,谁会闲得不行给人家添堵啊,你们说是不是?”老板嘟囔了几声。

  可是两个人都没有空理他。

  因为就在这时,一阵风吹过,轿帘子被掀起一个角来在空中飞扬。

  轿中的白鼠没有盖红盖头,眼中含着热泪,攥紧一双爪子,用一种既怨恨又痛苦的眼神看着窗外。

  朱标正好与它对视。

第26章 肥橘

  风很快地吹过去,被掀起来的帘子也很快地落下,遮住轿内只短暂露出的画面,白鼠痛苦麻木的眼神也随着风的消失而消失了,好像从没有出现过一般。

  街道上却还是那样热闹。

  跟在队伍最后面的小老鼠们撒完了糖豆,拿出一串鞭炮点着,合力抬起来扔到街尾。

  噼里啪啦的响声里,红色的纸屑跟着火光四处炸开,空气里弥漫开喜庆的白烟,动静过去之后,就又是人们高喊的祝贺的声音,还有推推搡搡的热闹。

  没有人在乎新娘子是否愿意被嫁出去。

  人们只在乎他们自己高兴。

  这样并不算惊鸿一瞥的一瞥,让朱标心里很不好受。

  轿子里的白鼠并不像普通的老鼠,它的样子更像仓鼠那类的宠物,身体娇小,毛发柔软,颜色也很鲜亮,生的十分可爱,如同一个牛奶冻。

  它要嫁给猫,朱标当然知道,但是它这样绝望痛苦,朱标就不知道了。

  因为这是老鼠们自己的事,所以朱标一开始知道的时候,是没什么想法的,老鼠要嫁给猫,不论这猫是什么性格,后果都很容易想到,既然这样决定了,就应该是做好了承受后果的准备的。

  何况那是刘老须的女儿,连它自己都愿意放弃它的孩子……

  现在朱标才意识到这个问题,就算是做了准备,即使是甘愿赴死,痛苦又怎么能避免呢?问题还是那样的问题,不会因为态度而有什么改变。

  他有点烦躁,伸手也从地上捡了一块糖吃,吃着吃着,想到这是白鼠的喜糖,就觉得别扭,靠在椅背上的身体坐直了一点,复又重新靠回去。

  朱标开始思考,开始劝说自己。

  这是一个适者生存、物竞天择的时代,如果他非要去管这些杂事,那么帅府里每天杀的鸡、仆从每天从角落里拿出来的被捕鼠笼捉住的老鼠,难道他也要管么。

  除非去做和尚,要不然怎么会不吃肉。

  就算吃素,这可是个连植物也能成精,诞生思想的世界。

  人的事情朱标尚且没有资格去管,还要向他的父亲去学习,贸然管妖怪的事,能有什么好下场?

  长孙万贯那里已经谈好了价钱,他付了一半的订金给老板,约定好下次见面的时间,便信步走到朱标身侧来,悄悄观察他的神色。

  “公子,那只白老鼠要嫁给谁,您知道吗?”

  “一只猫。”朱标坐在椅上,目光凝视着送亲的队伍。

  “猫?”长孙万贯似乎对这个名词特别敏感,瞪大眼睛,重复了一遍后又问道,“哪里的猫?是不是钟山后面的猫?”

  “你认识?”

  长孙万贯的脸色一下子变了,整张脸都开始发红,把牙咬的咯吱作响,一双手攥紧成拳,冷笑道:“何止是认识,那只猫,我和它有不共戴天之仇,但凡让我抓住它,我一定剁了它的爪,拔了它的牙,把它淹死在茅厕里……”

  后面的话越来越离谱,他的表现也越来越奇怪而不理智,朱标赶紧打断他,追问道:“你和它有什么仇?”

  “它抢了我的钱!全部的钱!一分都没给我留!”

  “妖怪抢钱?不至于吧?”朱标扭回头去。

  “怎么不至于?它不伤我的性命,偏偏要夺我的钱财,实在是奇耻大辱!”

  看他的样子,那只猫妖要是杀了他,他倒还不至于这么生气。

  长孙万贯继续道:“您不知道,后来我是一路要饭要到应天来的,差一点就饿死了,如果不是碰巧遇上吴大人,查明了凭证,现在早就是腐尸一具。”

  ——他和老朱同志竟然还意外有了共同语言。

  “这几天我四处打听,发现这只猫是个惯犯,到处打劫,不论是猎户,还是农夫,又或者是路过的商队,没有一个能逃过它的毒爪。”

  朱标道:“听你说的话,这只猫妖很有意思,不吃人肉,也不吸精气和阳气,只要……”

  话说到一半,他就闭上了嘴。因为他突然想到刘老须前几天来找自己时说过的话,那个时候它告诉自己,如果不能把女儿嫁出去,猫妖就会吃掉它半个鼠国的老鼠。

  可是从长孙万贯这里的消息来看,猫妖喜欢的明明是钱,连众灵之长的人它都看不上,没吃过一个,又怎么会看得起老鼠。

  刘老须送给自己的那袋财宝,会不会才是猫想要的东西?

  朱标霍然起身,吓了长孙万贯一跳。

  店里面正在吃糖豆的老板被吓了一跳的长孙万贯吓了一跳,一颗糖梗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卡得正牢,于是立刻抛下手中的算盘,两只胖手猛拍自己的胸膛,好求自己别被噎死。

  长街上的队伍已经消失了,在街上巡游一圈后,老鼠们达成了自己的目的,早就以飞快的速度向着钟山后猫妖的地盘遁去,争取要多给洞房留点时间。

  “走。”

  “去哪里?”

  “去钟山!”

  “什么?”长孙万贯匆匆忙忙和老板一拱手,连忙跟着朱标挤进人群里。

  朱标快步在铺户里穿梭,凭着上次和朱元璋出来时记住的路线,登上几座小桥,顺着石板路找到一户做小本买卖的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