笨雪人 第10章

作者:77888 标签: 乡村爱情 近代现代

  他飞快地抹了一把眼泪,明明没有人在看他,却还强打精神露出笑来。

  “明天它要再来找你玩,我怎么跟它说呢?”

  “要是婶子问我,怎么冬至和小熊都不回来了,我怎么说呢?”

  他温柔地抚摸着小熊僵硬的身体,“从那么一小点长到这么大了啊。”

  都说狗死的时候也会死在离大门近的地方,找一个角落,头正对着向外,这样它的灵魂依旧可以守护主人安全。

  小熊就死在大门边的角落,爪子冲着门外。在冬至离开念筝的这一天,它也离开了。

  有空的时候,念筝就走两个小时去镇上,到未来电子守电话,有时候来了就要走,匆匆忙忙待个十几分钟,有时候在这里等一整天。

  肖雨的乐队被人看中,带他们去各地巡演,苏白则带着王阳阳回到杭州。好像和肖雨分开了,念筝不太清楚。本来也是冬至和他们关系比较好。

  苏白临走前把未来电子的钥匙留给他,说如果冬至有消息了告诉他一声。念筝兢兢业业地打扫卫生,修整坏掉的线路,更换老旧的门窗,堪堪为继着未来电子的存活。

  平日里就住在冬至的那间小屋,把电话抱到床头,改电话线的时候还被挫伤手指,来不及包扎就急急忙忙复原电话,生怕会在这耽误掉的几分钟内错过来电。

  念念才八个月大,对冬至没什么印象,每天咿咿呀呀,仰着一张粉雕玉琢的小脸粘着念筝,偶尔福灵心至会喊一声爸爸。

  等待一点都不难熬,因为相信冬至如果醒了,一定会想办法联系他。他们住的村庄和镇子的名字,冬至全知道,他一定会来的。念筝在这里,念念在这里。

  2004年1月10号的时候,下了第一场雪,念筝抱着儿子在楼下玩了一会儿,堆了一个歪七扭八的小雪人。

  玩也玩不痛快,就站在窗台下一心二用,耳朵始终竖着,二楼的电话要是响了能立马跑上去。

  除夕夜,念念在床上睡得像小猪,念筝坐在床头看红色的漆皮电话机,翻来覆去看了又看,眉毛皱着,“是不是坏了啊?”

  砰!天空中燃起烟花,念念被吵醒,闭着眼睛爬到爸爸怀里又合上眼皮。

  就这样等来第一场雪,等来除夕,等来新春,没等来一通电话。

  2004年夏,罗家那个失踪了的私生子突然现身,入职于罗逸轩名下公司,看起来颇受重用也颇劳累,总是深夜才下班。

  狗仔为了拍到他的现照蹲守在他目前居住的地方,他母亲和罗逸轩甜蜜两月的别墅——玫瑰园。

  巨大铁门上缠绕着的红玫瑰花纹在月色下摇曳,别墅整体是仿照欧洲古堡建造,古旧神秘。

  周遭没有其余邻居,地处郊区,环境清幽安宁。

  罗羽钦每日都是在凌晨时才驱车回家,狗仔蹲在别墅周围的灌木丛中,等待这个上位成功的私生子的到来。

  一辆黑色汽车自远处驶来,停在大门口。从车上下来一个很高的男人,黑发黑衣,依稀看到面色有些苍白,以及相机虚焦都抵挡不住的英俊。

  狗仔有些失望,这位二十四岁的私生子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从没带过别人回家过夜,不聚会不酗酒,甚至安静到普通的地步。

  夏夜里,明月高悬,院中粉白玫瑰摇曳,空气中花香隐隐,男人插着口袋拾阶而上,清瘦的背影无端落寞,一步步回到无人等候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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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有

第14章 14:地下室蚂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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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起来了,念念。”念筝贴贴儿子的小脸,“我们今天吃包子!”

  本来闭着眼装睡的小孩马上睁开眼睛,一骨碌爬起来两手拍拍:“包子!吃包子!”

  “嗯。”念筝给儿子套上小袄,正面有一个米老鼠,穿上那么短的小裤子,再套上袖珍鞋,衣服虽然简朴,但是架不住娃娃可爱。

  他们动身离开这个连转身都费劲的出租屋,打开门是别人租用的房间,穿过地上的垃圾和酒瓶,再上半截楼梯才能到达地面。

  这是一个常见的群租地下室。如今是2005年春,他们已经来到北京六个月有余。

  步行四十分钟到公共汽车站,在车上晃悠将近一个半小时,再倒两次车,就到他上班的地方。因为路太远,每天天不亮就起来,念念虽小,却从不抱怨。

  他工作的地方在一家酒店,兼顾豪华餐厅和会客,他是门口的一名保安。

  到了酒店,先推开附近的一家咖啡店,老板是个热心的年轻姑娘,允许念念在这里待着,等爸爸下班就接回去。

  “宝宝乖,你在这里玩,不要打扰别人好不好,爸爸下了班就来接你。”把路边买的菜包子塞进念念身前的小兜,抱到店里的东南角,那里有一小块空白区域,铺着一角软和的毛地毯,就是念念的栖身之地。

  “好!”小孩子的注意力都在包子上,念筝在他的小书包里放了卫生纸,水壶还有些小饼干。嘱咐他垃圾要放在塑料袋里装好,不要把人家的地板弄脏。

  “嗯!嗯!”不管爸爸说什么,念念都是点头答应。念筝问他:“宝宝乖不乖?”

  小宝重复:“乖!”念筝才放心去上班。

  保安室里有换衣服的小屋,念筝争分夺秒,几下换好保安制服,质量虽普通但平整的白衬衫,黑色的长裤扎进筒靴,皮带勒紧一把细腰,背影看上去挺直如竹,腰下起伏的曲线无端诱人。

  王附多贪婪地窥视着念筝的身影,推开门走进去,念筝刚好换完,吓了一跳。看清来人忙笑着打招呼:“队长好。”

  “哎,哎。”王附多点头,挤到念筝身边,亲昵地推着他的背出去,“今天要忙起来了,好几个大酒局,不能懈怠,去吧。”

  念筝答应一声,小跑着去巡逻,走远点才放松僵硬的肩背。

  到了下午五点多,念筝换岗去门口守卫,一辆黑色的车驶入,念筝连忙上去开车门,这不是他的活,但门童也换岗,一时没人。

  他小心地拉开车门,躬着身子等待来人下车。低头只能看见一双运动鞋和黑色的休闲裤,能看出男人的腿长而直。

  “谢谢。”男人不像别人那样趾高气昂,声音平静。念筝觉得他的声音有点像冬至,悄悄抬头打量了一眼,一句冬至脱口而出。

  罗羽钦转头看了他一眼,脚下没停,“你认错人了。”

  “怎么会?”念筝还记得职业守则,不敢直接碰客人的手臂,无措地伸着胳膊,他很着急:“你……您不记得我吗?我是念筝,想念的念,风筝的筝!”

  扫过他的脸,罗羽钦对这个名字和这个人都没有印象,无意纠缠,对他抬抬手,示意不要再跟上来了。

  念筝呆立在原地,看他走进金色的旋转门进入酒店,身后车喇叭响,他还要继续躬着身为他们开门。

  过了会儿,巡逻的小韩回来,没那么忙了,就和念筝聊天,“今天人好多啊。”

  念筝没听他在说什么,整个人都是愣的,他问小韩:“你说,会有两个人长得一样吗?”

  “哈!不会的,就像那句话怎么说的,世界上没有完全相同的两片叶子,也没有完全相同的两个人!”小韩笑嘻嘻,卖弄了两句文化。

  “是啊,我不会认错的吧。”念筝叹口气。

  下班了,他却没走,去接了念念又回到酒店门口。“爸爸,我们不回家吗?”念念拉着他的手指头,仰着脸,“大车车要开走了。”

  “我们再等一会儿,爸爸看到一个熟人。”念筝把孩子抱起来,和他商量,“说几句话就走。”

  “好吧。”念念打了个哈欠,趴在爸爸肩膀上玩他的头发。

  他们等了两个多小时,快十点钟的时候,终于看见那个男人从里面出来,身边是一个女生,留着到下巴的齐短发,黑色的皮衣和皮裙,样貌和身边的男人很是般配。

  念筝犹豫了,眼看着他们上了车就要走。脑子很想走过去,身体却被钉在原地不能动弹。车启动,念筝抱着孩子转身走了。

  “爸爸,我们不等了吗?”念念困顿地嘟嘟囔囔。念筝亲亲儿子的额头,温声回答:“是爸爸认错人了。”

  不要问了,如果真的是冬至,怎么会认不出来自己,除非是他不想认。他不想认我。

  “怎么了,罗sir,看到你的小情人了吗?”罗映雪顺着他的视线向外看,只能看见一个抱着孩子的男人。

  “看起来身材不错。”她吹了声口哨,饶有兴趣地看着罗羽钦,“第一次见你对一个人感兴趣哦。”

  “再废话就下车,让你姐姐带你。”罗羽钦平静地收回目光,启动车子。

  啪嗒,一滴水滴落在衣襟,他下意识抬手擦眼睛,惊觉竟然是泪水。他不动声色地转过头,车窗里映出他的脸,为什么自己会露出这种伤心的表情,他不解。

  那边罗映雪还在喋喋不休,“你就说大姐,我和她都上过床了,今天见了我竟然不理我,女人,就是善变……”

  今天是罗家聚会,一群私生子私生女争奇斗艳,桌上一大半的脸都是生的,罗羽钦只和罗映雪熟悉一点,高中的时候没钱,两个人经常打工,他在麦当劳当服务员,她在台球厅看台。

  罗映雪喜欢谁不好,偏偏喜欢人家正宫生的孩子——一个不苟言笑的女人,饱尝爱情苦果,却依旧乐此不疲。

  对她的感情生活不予评价,罗羽钦不发一言,心中总有怪异的感觉,是从今天遇到那个人开始的。

  回到地下室,念筝收拾小宝睡觉,灯早就熄灭了,他坐在黑暗里摸着胸前的玉佛,这里没有窗户,网上看只有光秃秃的天花板,他回想今天见到的那个人,和他身边的漂亮女孩。

  北京的夜景他见过,有时候上夜班,能看到一整条街流光溢彩,像天上的银河。不像家里,到了晚上就一片黑,安静无趣。

  “他的确不该认我,我好像蚂蚁啊。”他笑笑,睁着眼到天亮,脸下的枕巾湿透大半。把脖子上的玉佛摘下来收好,压进行李底部。

  平淡拮据的生活照旧,但他不太想继续留在这里了。原来觉得北京的天都比家里蓝,房子漂亮,人也漂亮,什么都是好的,是因为心里有根绳吊着。

  现在绳子断了,想念起家里的黄土青树,觉得没什么比脚踩在土地上更踏实的。

  其实坚持到现在都是执念,一开始想要找回冬至,后来想看看冬至,再后来看一眼冬至所在的城市都是好的。

  在见到那个人第一眼,他就无比确定找到了。设想过很多种重逢的场面,没想过会“被遗忘”。

  那天如此普通,干燥的春风里,他只是对方眼中的一个陌生人。没有惊心动魄的相认,他也没有想象中的热泪盈眶。

  也许在日复一日的等待中,那个答案早就呼之欲出,所以没有感到太多意外。

  冬至的生活回归正轨,实在无需和他再做纠缠。

  今天下班早,念筝在咖啡店买了一块蛋糕。念念每次来都要看好久,但从来不开口要。

  第一次坐在窗明几净的店里吃东西,念念不舍得大口吃掉,用小叉子划了又划,吃了几口就不再动了。

  “念念怎么不全吃光?”擦掉儿子嘴边的奶油,想哄着他多吃点。

  小宝把叉子放在托盘边上,把剩下的大半推给他,“留给爸爸吃的。”

  这是店里最小的奶油蛋糕,所谓的一大半也只不过是成年人两口的量。念筝看着被儿子剩下的蛋糕,第一次觉得委屈。

  他低着头,眼泪一颗一颗掉在实木桌子上,连哭都是没有声音的。

  “爸爸?”念念从座位上爬下来,走到他面前,钻进他两腿间,用短短的手指擦他的眼泪,“爸爸,是不是我吃的太多了,给你留的太少了,那我下一次再少吃一点。”

  他的十根手指都沾满了眼泪,却还是擦不干爸爸的眼睛,“我很小,我的肚子也很小,以后都留给爸爸吃。”他也要哭了,圆圆的小脸皱皱巴巴,“不要哭了,爸爸,不要哭了。”

  念筝把孩子抱起来放在膝头,用叉子叉起一块喂他,“啊,张嘴。”

  小手推开他的手,转到他嘴边,“爸爸吃。”

  念筝哭着吃掉,又叉起一块给念念,看着儿子的脸终于笑了,“一起吃,一人一口。”

  “哦。”念念抹掉自己脸上的眼泪,乖乖吞掉蛋糕,把头埋进念筝肩膀,“爸爸,我以后不吃蛋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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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不起,还是刀

第15章 15:脑子坏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