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 第16章

作者:文盲土拨鼠 标签: HE 强强 近代现代

前警校的尖子生,现在不仅杀了人,还沦为了全城的通缉犯。尽管这条小巷道里没有摄像头,但街道外仍旧天眼密布,他毫无遮掩,况且之前又是特勤,自己的信息备案齐全,王家宇想要抓他简直轻而易举。

杜以泽双手撑着自己的膝盖,从地上站起来走了两步,后知后觉地脱下自己的外套将双手擦了擦,最后低着头踉踉跄跄地离开了现场。从这一天开始,他还在行走、奔跑,舞刀弄枪,不再忍饥挨饿,不再屈膝认命,也不再愤怒,甚至比以往还要坚强千百倍。之后的那些年里,他很少想起李明宇,更是从来都没有想起过那个名叫燕子的姑娘,她像是从未出现在他的生命之中一样,化作尘土,化作晨光,漂浮在他所生活的世界里,可他却无法看见,也再记不起来。

他在这一天里,同那个死去的小枪贩一样,永远地倒在了这条黑色的小巷里。

第21章

杜以泽这个名字在短短一天之内就掀起了满城的风雨。起初在那条无名的小街道上,李奶奶是不信的,众多邻居们也是不信的,只不过当他们看到杜以泽的名字被印刷成铅字,当杜以泽的照片下写着悬赏金额,当悬赏金额的数字等同于他们一辈子都赚不来的钱时,他们再也没有为他讲过一句话。

记者去采访的时候,他们争先恐后地指着杜以泽爸妈居住的筒子楼,指着不知道哪一扇黑漆漆的破窗户说,“就住在那!看到了吗?就是那!”

记者问他们杜以泽平时为人怎么样时,他们便努力地搜刮着记忆,试图将自己平生的所见所闻都杂七杂八地堆在一起。

“他是挺好的一男孩……”有人回答到一半突然停住,看了看记者,又看了看摄像师手里扛着的镜头,最后补充说,“不过也没见他有什么朋友,我看他性格孤僻得很,这种人都很可怕。”

还有人说,“他原来还是学校里的尖子生啊!也不知道为什么会做这种事。你说这是不是叫物极必反?”

记者去杜以泽小时候打杂的杂货店里采访店老板时,店老板说,“他很努力。”

记者问,“然后呢?”

“很用功,很上进。”

记者挑了挑眉,“上进怎么还会做这种事情呢?”她从包里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几份报纸摆在了店老板面前,“您看看,这是不是他?”

店老板拿起报纸认真地端详起来,其实他早已看过这份报纸了,只是在白纸黑字的证据面前,他不知道什么才是可信的。

哪怕是住在杜以泽对面的李奶奶在接过厚厚一沓的报道与监控截图之后,也只是迷茫地摇了摇头,“我不知道啊——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那段时间李明宇就像吃了炸药似的,只要目之所及有杜以泽的通缉,他就第一个冲上前将纸张从墙砖上撕下来,撕不下来就接桶水泼上去,打湿了再趴在墙上用手指头抠墙缝,甚至还在回家探望他妈的时候与邻居发生了不愉快的推搡事件。

他扯着刚被别人贴上去的通缉,大着嗓门吼道:“你们怎么这样啊?你们是不是想害死他!”

“谁知道他会不会害死我们!”有人将一份后续报道塞到李明宇手里,“你看看,不仅贩毒,还杀人!”

“放屁!”李明宇看也没看就将报纸撕得粉碎,扔在地上用脚狠狠地跺,“你认识他吗你就在这扯淡!”

“行啊!就你跟他熟,那你知道他现在在哪吗?”对方尖声嘲笑,“人家早都逃到天涯海角去了,你他妈算个屁啊!”

李明宇气得脸色发白,嘴唇抖个不停,就差抓着对方的驴脑袋干上一架了。他觉得这里的人都疯了。他们明明是一起生活、长大的好兄弟,也是在这儿住了十几年的熟人,为什么这街坊上的人们能够在一夜之间毫不犹豫地站到他们的对立面?

这大概也是李明宇离开这里的主要原因,对于他来说,这样的世界黑白不分、正反颠倒,他感到心寒,于是也无法在这样的乌烟瘴气中呼吸。

李明宇一路向南,直奔大城市而去。面对令人眼花缭乱的机会时,他也曾打算金盆洗手,这样别人就不会因为他是个小混混而连带着看低杜以泽,然而关系市场里的好位置都不会为他而预留。李明宇虽然找了份工作,拿到手的工资却与合同里的数字天差地别,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怒气冲冲地去找人说理。对方当然是身经百战,油嘴滑舌,他在发现自己的舌头不顶用之后只得用拳头说话,结果赔完工作赔医药费,他给别人免费打了一个月的工不说,还倒贴了一千多块钱。

李明宇只得重新做回老本行,他依旧是个脾气暴躁的小年轻,依旧一路招惹了不少人,唯一一处优点是他够义气,宁可自己饿着也要给弟兄们分口吃的,从单打独斗到后来的一呼百应,他的地盘越扩越大,直到有一天与山中老虎发生了冲突。

黑帮之间打架并不需要什么正儿八经的理由,哪怕你多看了我的女人一眼也能演变成两派之间的火拼缘由。李明宇真的很倒霉,他无意与人发生冲突,可打架这事不是他不想打就可以不打的。对面的大哥请他吃饭,他又没有杜以泽那样的脑子,还真以为对方想要求同存异友好发展,结果就是被人打成重伤,老鼠一般东躲西藏。当时他只剩两条路可选,要么蹲一辈子号子,要么被仇家追杀一辈子,横竖都是一眼望到头的一辈子,没想到他的雇主把他捡了回去,不仅给他治伤,还给他吃,给他住,条件是当雇主的一条狗。

这位雇主姓顾名烨,李明宇尊称他一声“烨哥”。虽说这位烨哥年龄比他还小,但已是社会精英。李明宇住院的那段日子里,顾烨亲自给他拿来了合同,他虽然文化程度不高,但也能一眼看出这是卖身契。李明宇心想这文化人就是做作,是不是逛个菜市场买颗大白菜也要签合同,他原本只是想表表忠心,告诉顾烨不需要合同绑着他也心甘情愿,毕竟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况且这违约金他十辈子都赔不起。

“我也不值钱,您这……”

“怎么不值钱?”顾烨靠在椅背里,漫不经心地说,“你这一身器官怎么也能卖一点钱。”

李明宇闷闷地点了点头。敢情顾烨并不是意在签合同,而是为了警告他:如果你敢跑,我就敢把你切了卖给黑市。

他在医院里住了大半个月,初愈以后便风尘仆仆赶着回家。虽说刚入社会就挨了顿打,但俗话说得好,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他现在给大企业的老板打工,四舍五入相当于晋升白领。

李明宇兴高采烈地回到家,正准备告诉他妈自己在大城市里找了份高薪工作,结果惊喜没送成,受的打击倒是不小。

李奶奶在他刚刚住院,与家里断了联系的那段日子里病逝了。事发突然,老人家突发脑溢血,一个摔倒后便再也没能爬起来,加上身边又没人照应,被邻居发现的时候已经臭了。李明宇甚至连他妈最后一眼都没见上,人就给推进火炉里烧了,只留给他一个褐色的小盒子和一串房钥匙。

那晚李明宇爬上楼房的顶层,在天台旁坐下。他怀里抱着那个小木盒,两只脚悬空,脚后跟随意地敲打着天台外延的红砖。他想起他妈做的馅饼,想起里面裹着的为数不多的韭菜,想起她笑起来时布满鱼尾纹的眼角,一会叹气,一会又笑。

“你说你留个房子给我有什么用?”

“你以为我想住这啊?我一个人怎么住?”

“你跟我说实话,你是不是跟小杜学的?怎么招呼也不给我打一声就走了?”

李明宇从夕阳西下一直坐到晨光熹微,夜晚潮湿的空气冻得他膝盖都疼,到最后他掏出口袋中那张顾烨给他的银行卡,用卡敲了敲手中的木盒子,有些难过地说,“可惜我这刚买的电视机了,四十多寸呢。”

第22章

在那之后,李明宇成了一股黑社会中的泥石流。

头几年里他的日子过得很舒坦。别家的大哥都忙着树立威信,四处招兵,他倒好,隔三差五地往养老院里跑,陪那些老头老太太搓麻将,还收了一位青龙小弟。

收小弟对于李明宇这位道上大哥来讲实在不能称为奇事,他这些年来收过无数小弟,只不过这位青龙小弟的脑袋实在不太灵光,所以值得一讲。

虽说李明宇主要为顾烨干活,平日里他也经常在自己的地盘上走动走动壮大势力。偶尔碰到有人找茬,还得靠他出面摆平。那会儿青龙才刚刚入伙,愣头青一个,他见李明宇走路带风,仰首挺胸,一挥手就罩下方圆十里的街巷脚店,心里不免产生崇拜之情。

店家老板们本来都很惧怕李明宇,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悻悻送上了保护费。没想到李明宇将这些钱全都花在了请小弟们吃饭喝酒上面,带去的也都是老板们自己的店面,相当于将钱最终送还到他们自己的口袋里。

不仅如此,每当老板们遇见麻烦事——吃霸王餐的,打架滋事的,借着酒劲骚扰人的,李明宇一声令下,小弟们便像搬运食物的工蚁一样将人抬起来,头朝下扔进垃圾桶里。再者,有些店老板平日里忙得不可开交,没时间照顾老人,后来才知道李明宇竟然是他们爹妈的麻友。李明宇长得虽不像好人,久而久之却在这片地带里最受欢迎,到后来他出门吃饭喝酒也不需要自个儿买单了。

青龙参与的第一次群体斗殴事件便发生在他刚入伙之后。一般打架前,双方大哥都会报上名号,互相喊话,一是鼓舞士气,二是震慑对面。青龙非常激动,他第一次见这种场面,生怕给大哥丢人,李明宇刚叉好腰,一句话还没说完,他提着一把劈西瓜的大砍刀嗷嗷就上,一边吊着嗓子喊,“啊——我劈死你——大秃驴——”

对面的老大地中海多年,手下们都知道这是雷区,谁知道这小毛孩能这么不要命,纷纷提着家伙就冲。

一场混仗下来,李明宇他们落荒而逃,不是说实力不够,主要是话喊崩了,败在了士气之上。事后李明宇气得天灵盖冒烟,夺过青龙手中的大砍刀,作势要把他夺成肉馅。青龙年纪还不到二十,立马吓软了腿,抱着李明宇的大腿嚎开了,“您别赶我走!我就您一个亲人啊!”

一群小弟面面相觑,李明宇皱着眉骂道,“谁他娘是你的亲人!”

“哥啊——”青龙撇着嘴唱着不知道从哪儿传来的山歌,“哥哥你坐船头啊——弟弟我岸上走——”他吸溜吸溜鼻子,又变了个音调,“只要你心里也有我——是苦是甜一起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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