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 第54章

作者:文盲土拨鼠 标签: HE 强强 近代现代

他的记忆深潭底部冒出了一连串的泡泡,明明是灰暗酸涩的旧时记忆,在他眼中却总能变成五彩斑斓的肥皂泡沫——这也是他与生俱来的特殊技能之一,他擅长美化,能把黑的涂成白的,灰的染成彩的。

“我给你说个秘密,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李明宇郑重其事地吸了口气,好似即将站在领奖台上发表获奖感言,“我找着那个女的了——我亲妈,你猜我咋找到的?我妈走的那年,我从她的小抽屉里翻出来一捆信。”

“原来我妈刚把我领走没多久,那个女的就来院里找院长,说家里条件好了,能把我领回去了。不过那时手续都办完了,哪能说带走就带走?”

“院长来找我妈,我妈当然不乐意了,那女的也没办法,只好一封封地给我妈写信求情——她倒是不知道我们住哪,信都是寄到小卖部里,我妈亲自去取。”

“那个女的一开始很想见我,但我妈不同意。她给我妈寄钱,我妈也都还了回去。我妈回信回得不多,顶多讲讲我多大了,多高了,几岁了,照片从来不贴,估计是怕她真的来找我。”

“再后来,她们俩也没继续通信了——你知道的,就是大家都很倒霉的那一年。”

“我翻到那些信以后就去找那个女的,还转了三次火车!不过我倒没跟她见着面,我就在街对面远远地看了她一眼。”

“我就是想偷偷看一眼而已。万一她过得很好,住啥小洋楼里,那我肯定要去认亲了——我他娘的要把她的钱讹光!”

李明宇让杜以泽靠在自己的肩头,全程滔滔不绝,说到自己嗓子冒烟也不停止。

“原来她也住一小破楼里。唉,怎么大家都这么穷哇?”

“以前我还以为我有什么先天疾病,她养不起我,其实压根儿不是这样,她就是觉得我是一负担。”

“说实话,我也不确定她是不是我亲妈,我觉着她八成搬家了,指不定已经过上了富太太的生活——这么绝情的人,能过得不好么?”

在李明宇眼里,绝情的、手段无数的人总是过得很好。

“这么一想,好像也不能算作是找到亲妈了,是不是?”

“狗日的,你怎么睡着了?”他将被子向上拉了拉。

“天亮了我会叫你的。”

第61章

这一晚,李明宇不敢阖眼,焦虑如同千万只蚂蚁在他的心坎上来回啃咬。每隔一段时间,他都要跟杜以泽说上几句话,哪怕对方根本无法给予他一丝一毫的回应。

寒风挤进车厢的缝隙,呼啸声如同绝望的独狼,他去摸杜以泽的鼻息,断断续续,若有若无。

李明宇懊恼地揪着自己的头发,扯着自己的头皮,好像发丝连接着脑内的某一盏灯泡。

原来不止黑暗才使人恐惧。天亮了,他们又该怎么办?

打电话叫救护车?他不知道火车会将他们载向何方;坐出租车?司机会愿意载满身是血的杜以泽吗?要不抢辆车过来?会不会还没到医院就被那个王家宇抓了?如果路上太过颠簸,还会加重杜以泽的伤情……

李明宇一个个否定了所有方案。种种忧虑、焦急犹如刷在他脊梁上的鞭刑,他宁可那几枪都打在自己身上,这样杜以泽大可以一身轻松地离开,他也可以留在小枪城的医院里进行治疗,谁也不必麻烦谁。

可是杜以泽冲上前替他挨了枪子儿。

李明宇觉得自己欠了他一条命。

都说冤有头债有主,杜以泽虽然做过不少坑蒙拐骗的事,可现下人家拿自己的命去换了他的小命——这债可他娘的欠大了。

李明宇又气又无奈又愧疚。这傻`逼怎么这么喜欢往子弹上撞?看来他脑子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样好使。;他又想,要是杜以泽能挨过这遭,他就金盆洗手,给杜以泽当田螺去,给他跑腿、做饭、洗衣服、端茶送水,干啥都行,只要他能活过来。

他握着杜以泽冰凉的手背自言自语道,“不亏,反正我也不想做大哥了。”

他做好了接受命运审判的准备,却没想到审判来得如此之快。

火车行驶了一夜,或者更久,久到李明宇甚至觉得它开了三天三夜,不过还未行驶到目的地,火车就被逼停了。强行制动的后果就是他几乎往前翻了个滚,但他不忘扶住杜以泽,生怕他一齐摔倒。

明明车轮已经停止滚动,李明宇背靠着的车厢却在微微震动,他甚至以为附近有座即将爆发的火山。紧接着,他听到开关车厢门锁的金属碰撞声,那一刻他顿时觉得头顶上悬上了把银光闪闪的铡刀,随时可能掉落。

是王家宇吗?

细碎的脚步声迅速逼近,对方的速度非常快。伴随着一道刺耳的“吱呀”声,温和的太阳光线顿时化身成滚烫的火舌,迅速袭向李明宇的双眼,他来不及思索,如同一只蓄势待发的老虎,从车厢的角落里猛冲出去。可惜他扑了空,直接从车厢里摔出。他睁不开眼,只听得周围有人在说“找到了”,于是连滚带爬地朝声源扑去,试图阻止他们带走杜以泽。

这是他们当初跳上火车的大平原,枯黄的杂草被螺旋桨所带起的旋风折弯了腰。恍惚间李明宇还以为自己在做梦,他隐约看到杜以泽被人抬上担架,变成一个模糊的小白点。

他刚从地上爬起就被人一脚踹在膝窝,踉跄着跪倒在地,但他却一声不吭,咬着牙再度爬起,一副螳臂当车的姿态,只不过还未直起腰杆,便被人一榔头敲在了后脑勺上。

天已明了,这是一天中最好的时候。直升机缓缓升起,螺旋桨高频转动着,声响如同雷鸣。昏迷之中的李明宇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他被载回了家乡。

都说流浪的人总是时刻被乡愁缠绕,李明宇却不,他甚至想不起来自己上一次回去是什么时候——可能是他把他妈的房子卖了以后,中介要求他去签字的那天。

贫穷、饥饿、与无穷无尽的白眼,要让他从那乱七八糟的世道里找出一丁点值得歌颂的东西,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掉漆的砖,灰色的防尘布,楼道公用厨房里藏污纳垢的灶台角……

还有折腿的镜框,漆黑破碎的小块蜂窝煤……

还有李奶奶,她站在砧板前,右手抓了把面粉,零零落落的从她的指缝中落了些在地上,雪花一样绵密。

李明宇惊出一身冷汗,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

这不是他家。

房内装饰古朴,墙角点着几支棕色的香,橙色的火光若隐若现,往上窜出妖娆两条细烟。李明宇顾不得三七二十一,跳下床推开门一看——

原来这是个四四方方的大院落,两旁种着花草树木,中间修了座小桥,桥上的石雕形态各异,花团般艳丽的锦鲤在铺满鹅卵石的清澈河道里畅游。春天来了,空气潮湿,泥土芬芳,天上飘着雪花。这里的雪不比小枪城的雪来得野蛮,不像刀片一般凶狠,它们轻轻柔柔地搭在抽条的柳枝上,一抚就化为水珠。

李明宇再怎么迟钝也该意识到这里不是监狱。这更像是他想象之中专门给有钱老头子居住的地方,干净、宽敞,唯独沿人工河道旁站着几名身材魁梧的男人,军人一般训练有素,面无表情,腰间统一别着枪套,像是随时准备出征。

院落中央坐着一个年纪稍长的男人,他背对着李明宇靠在躺椅上,膝盖上铺了条毯子,似睡非睡,心情似乎也并未被这些格格不入的守卫所打扰。他听到身后的动静回头轻瞥,一眼便看穿李明宇内心所想,还未等他开口便漫不经心道地答:

“子弹停在了心包膜——悬咯!”

轻描淡写的一句话如同晴天里炸开的一道霹雳,直直砸在李明宇头上,他身形一晃,扶住墙,双膝打颤。虽然杜以泽没被王家宇抓住,可眼前这人又是谁?他娘的,怎么就是逃不出去?

男人从躺椅里坐起身,慢条斯理地叠好膝盖上的毯子,起身朝李明宇走来。直到这时,李明宇才发现男人穿着一件黑色的棉布衫。棉布衫熨贴整齐,一点褶皱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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