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蛮荒时代 第34章

作者:万山横 标签: 种田 末世 近代现代

“找到了!”朱云哽咽起来,说:“我运气好,咱们分开不久就和他们碰上了。阿和,你这是也找到家人了吗?真好,真好啊!我早就说过,你这么好的人,老天爷要是不保佑,那真是瞎了他的狗眼了……”

第29章 朱云

卢志和认识朱云的时候, 乱世刚开始不久。他们混在一群四处寻找基地的人当中,从一个地方逃到另一个地方。在危机四伏的路途中,两人逐渐熟悉了起来。

真正有交情是在后来。行到中途,朱云的阑尾发了炎, 疼得几乎死掉。那时城区和乡镇到处都是丧尸, 人人都在逃命, 药品和食物比金子更珍贵。除了她女儿和刚认识不久的卢志和, 没人愿意多管闲事。在转移时, 人们毫不客气地抛下了这个病患。

最后是卢志和带着这娘儿俩,冒险在附近寻找到一家小医院, 又冒更大的风险帮她做了阑尾手术。没有麻醉师,没有合适的医疗器械,他一个人硬着头皮完成了从消毒到麻醉再到手术缝合的全过程, 总算让朱云从鬼门关捡了条命回来。

后来他才知道,朱云也带着女儿在寻找亲人。之前朱云一直陪女儿在初中读书,丈夫和儿子则生活在另一座城市,周末才能团聚。没想到世道说乱就乱,一家四口还没来得及到一起, 就这么散落在了茫茫人海中。

因为同病相怜, 又有救命之恩,朱云赶着认卢志和当了干弟弟, 三个人相伴着走过一段艰难的路程。后来,在一次丧尸攻击的混乱中,他们分散了, 之后就再没见过面。末世里人们都是这样,每一次见面都可能是最后一面,毕竟谁都无法保证,在下一段路途里自己还能不能活下来。

在废墟的砖墙前,朱云紧紧握住了卢志和的手,好半天才松开,两人相对唏嘘,卢志和想起她那个比九月大不了几岁的女儿,说:“怎么没看到婷婷……”

他停了下来,看了看朱云的神情,没有继续说下去。

“两年前就没了,被丧尸挠了。”朱云擦了一把脸上的泪水,说:“我今早寻着元元的时候,听他说有人救了他,还给他吃的,我就越发觉得是你。阿和啊,真不知道要怎么谢你,你都救我们家两条命了……”

“云姐,别这么说,”卢志和说:“都是凑巧碰上了,能帮一把就帮一把。”

“是我们运气好,才会碰到你们这样的人……”朱云突然想起什么,又回头说:“大齐,把我的背包拿过来。”

她身后那个沉默高大的男人走了过来,一手提枪,一手提着背包,吴元也捡起放在地上的东西跟了过来。朱云接过背包,在夹层里翻了好一会儿,找出一个小布包递给卢志和,说:“阿和,那次咱们分开时,我在地上捡着了这个东西。我记得以前看到你挂在脖子上,应该是很重要的东西,我就捡起来收着了。原本想着也不知道能不能还给你,如果咱们碰不上了,我就权当留个纪念。没想到还真有物归原主的这一天,喏,你看看是不是你掉的……”

卢志和接过来,打开布包,看到里面的东西,不由怔住了。

布包里放的是他以前挂在胸前的那个戒指,一个很简单的铂金素圈。那是陆志飞送给他的订婚戒,内层刻着两个人名字的首字母,HF。他原本以为它永远地丢在了逃难的路上,没想到兜兜转转又回来了。

他把戒指紧紧握在手里,红着眼圈说:“谢谢你,云姐。”

“谢啥啊?”朱云又在脸上抹了一把,说:“阿和你听我说,我们这几天一直准备动身往南边去,听人说,往南走,靠海那边有一处基地,有军队,有很多人。很安全,还有食物。我们想去看看。你们要不要一起走?”

“真的?”卢志和和陆志飞相互看看,说:“真有基地吗?你们听谁说的?”

“我们在路上遇到过几个人。”朱云说:“其中的一个人认识大齐,——就是我丈夫。据他说,他有个兄弟在那边部队里,估计是通过什么无线设备传信让他们过去。”

旁边的吴大齐也说:“我们有一辆车。还找了点粮食。我还有枪,枪法也不错。”

卢志和回头看了看陆志飞和妹子,说:“不了,我们不打算走,就留在这里。”

朱云脸色很遗憾,但也没再多说什么,只是从吴元手里接过那包东西,塞到卢志和手里,说:“拿着这个。真不走吗?那我们……我们这就要走了……”

她塞过来的是一包真空包装的酱牛肉,在末世,食物永远十分珍贵,更何况是牛肉这样的东西。尽管他们也缺吃少穿,但为了表达自己的谢意,他们依然拿出了自己最好的东西。

卢志和赶紧把牛肉往回塞,说:“云姐你干什么?我们有吃的东西,这牛肉你们带上!”

两人打架似的推搡着,吴大齐在旁边又开了口,说:“阿和你就拿着吧,是我们的一点心意。拿着吧,让她心里好受点。”

卢志和只得把牛肉留下了。朱云看了他一会儿,眼圈又红了,说:“我们今天必须要赶着出城,不能再耽误了。你们……真的不跟着一起走吗?这边丧尸多,经常会有红尸鬼过来,很不安全,千万要当心啊!”

“好,”卢志和也说:“你们也是!”

“一定要好好的啊,”朱云用粗糙的手再次握了握卢志和的手,说:“这贼老天,不让人有好日子过,可是咱们一定要好好的啊!”

卢志和红着眼圈看着他们,突然说:“云姐,你等一下!我……我再跟他们商量一下。”

他退后了几步,走到陆志飞身边,低声说:“二飞,我们……能不能留下他们?”

陆志飞看着他,又看朱云等人,然后说:“当然没问题,坪子里有很多田。还有房子,虽然都很烂,但修一修也能住人。”

卢九月也轻声说:“哥,如果是你的朋友的话,咱们就有邻居啦!”

卢志和看着他们顿了顿,似乎在下定决心,好一会儿,他才转头朝朱云那边走,说:“云姐,我们在离这儿一百多里远的地方有个住处,你们想留下来吗?”

陆志飞站在原地,看卢志和跟朱云他们说了很久,估计是在介绍坪子里的情况。卢九月轻声问:“二哥,他们会留下来吗?”

陆志飞想了想说:“会吧。毕竟是你哥让他们留下来的,那女的跟他熟,知道他是个老好人……”

在末世,人们对陌生人总是充满警惕,一举一动都小心翼翼。但如果中间有一个彼此都很信赖的人,事情就要简单多了。对朱云一家人来说,远在南方的基地更像一个遥不可及的希望,如果近处就有安身之地,他们很容易就会做出留下来的抉择。

果然,在一番商讨之后,卢志和带着朱云他们又走了回来。朱云的脸色看起来有点不能置信,连连问:“真的吗?真有地方可以种庄稼吗?”

“嗯,应该能吧,”卢九月说:“去年冬天到来前,我们去那里的时候,在地里发现了红薯和土豆。”

卢志和给他们作了介绍,说:“这是我爱人陆志飞,和我妹子,她叫九月。”

“原来这就是你妹子,我还以为是个小男孩……”朱云忙也把儿子和老公都拉过来,说:“这是我们家吴大齐,还有元元,你们昨天见过的。”

大家礼节性地相互点了点头,就听朱云又说:“真能长出红薯吗?如果是这样那就太好了。只要地里能长东西,就有吃的,咱们就不用总是发愁找食物了。”

“真的,”卢志和再次点头,说:“我们到这边来,主要也是想找点农作物的种籽带回去。”

“我们一起找,”吴元忙在旁边插嘴说:“这边我们来过好几次了,对主要的几条巷子已经很熟了。”

吴大齐看着兴奋的老婆儿子,提醒他们:“行李还在外头,既然不打算走了,得先把行李都拿进来。”

朱云这才想起行李还放在巷子口的车上,忙转身要走。卢志和却又拉住她,几个人商量片刻,决定把东西放到头天晚上住的那个地方,那栋房子的门窗看起来都还比较牢固,是个很不错的落脚点。商量妥当后,朱云他们去巷子口取行李,陆志飞等人则先去了房子那边,双方约好在那儿碰面。

陆志飞把找出来的东西都包好,三个人背的背、提的提,一起朝房子那边走。走了一小段路后,卢志和轻声说:“云姐是个很好的人,我很信任她。她丈夫我虽然并不是很了解,但看样子也应该是个好人……”

陆志飞看了看他,说:“嗯,我也这么觉得。”

他知道阿和其实也有些忐忑,毕竟接纳一群人就意味着一起分享食物,一起面对危险。而在如今的世道里,食物是这么的珍贵,危险又是这么的频繁。真正的伙伴,是像他们这样,在面对丧尸时能够把后背交付给对方。在这之前,他们要熬过一段小心翼翼地彼此试探的日子。

他们先到了那栋房子里,把行李和找到的东西都背上了二楼,放在昨晚过夜的那个房间里。过了没多久,楼下便传来车辆的轰鸣声。陆志飞从窗口往下看,就见吴大齐骑着一辆三轮摩托车,在门口停下来,车斗子里装满了东西。朱云和吴元从车斗上跳下来,开始把东西往屋里搬,卢志和跟陆志飞忙下楼去帮忙。

几人运送了两趟,把车上的东西都搬进了屋,最后车上只剩下一个小坛子和一个小布口袋。朱云把袋子交给卢志和,自己则抱着坛子上了楼。进房间后,她四处打量了一会儿,在墙角处找了块空地,小心翼翼把坛子放过去,还很仔细地擦了擦坛子上的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