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世之蛮荒时代 第57章

作者:万山横 标签: 种田 末世 近代现代

“乖!回去弄鳝鱼给你吃……”

狗子蹲在旁边高昂着头,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傲娇得不行。一直等两人收好篓子上了田埂,它才继续迈着碎步往前走,然后在下一个挽草结的地方停下,顺便接受另一波毫无底线的夸奖。

两个人和一条狗忙乎半天,收到了大大小小十来条鳝鱼。粗的比拇指还粗,细的跟筷子差不多。晚上回家时,吴元提着一串水淋淋的鳝鱼篓子,卢九月则喜滋滋地抱着两个瓜,进屋后立刻拿到朱云面前献宝,朱云一看就笑了。

“哪儿来的南瓜?”她把那个表皮发青的南瓜接过来,说:“咱们也没种呀,这是在哪儿摘的?”

“就在坪子另一边,”卢九月说:“这就是南瓜吗?我就说看起来一定能吃!”

“晚上给你们炒嫩南瓜吃!”朱云说:“下次再碰到南瓜,别现在摘,南瓜变老了才甜。咱们摘回来熬南瓜粥喝,还有里头的南瓜籽,晒干了也能炒着吃!”

吴元一听就说:“我就说应该再等一等摘的,看,你非不听。”

卢九月笑嘻嘻地点头,说:“行吧,下回听你的!”

晚餐朱云不仅煎了南瓜,还炒了脆脆的红薯梗。那些鳝鱼则交给了吴昆处理。一条条鳝鱼长得跟蛇似的,滑不溜手,卢志和跟朱云不敢杀,所以都是吴昆挽着袖子动手。他把鳝鱼剖开了,洗干净后剁成一截截的,然后从菜地里摘几条老黄瓜,切成滚刀块,做成鳝鱼筒烧黄瓜。

烧好的鳝鱼筒麻辣鲜香,汤浓味美,每次连汤都要被倒着拌进饭里吃干净。旁边的核桃也能得到几截鳝鱼肉。不过它吃的都是清水煮的,狗子不挑,一样吃得津津有味。

吃完饭,大伙儿各自回房休息。卢九月便去舀了水洗澡,出来后她皱着脸,对卢志和说:“哥,我脚上戳了根刺。”

卢志和忙说:“戳哪儿了?我看看。”

天色太晚,屋里光线又暗,看不清,陆志飞便点了灯来,一边碎碎念:“叫你穿鞋你不听,看吧,这会儿被戳伤了,该!”

卢九月非要犟嘴,说:“去田里戳的刺,又不是在家戳的。大哥说过下地可以不穿鞋!”

“哟,你哥的话是圣旨?”陆志飞朝她额头上戳了一指头,说:“那你哥让你从田里回来就穿鞋,我怎么没见你听过?”

卢九月立刻瞪他,还告状说:“哥,你看他打我!”

卢志和看她一眼,说:“不听话,就该打!”

“你俩反正是一伙的!”卢九月悻悻地说:“就我可怜,没人爱!”

卢志和被气笑了,“你成天跟个大姐大似的,让人家元元跟你屁股后面转悠,你还小可怜?……坐好,我来挑刺!”

卢九月靠在床头,就见她大哥捏着她的脚看,她忙指指脚底板上的一个小黑点,那地方不能碰,一碰就疼。卢志和便拿了根针,跟挤痘痘似的,两手挤着小黑刺,就着灯光慢慢地挑着,不一会儿,终于挑出来小小一点尖刺。卢九月揉了揉脚,咧嘴笑了,说:“哎呀,舒服多了。”

她好了伤疤忘了疼,第二天早上,依旧爽利地光着两只脚丫子,到田里去了。卢志和管了她几遭,卢九月嘴上好好好,该怎样还是怎样。后来朱云见了也笑,说:“由他们去。咱们小时候,农村里的孩子都是光脚跑来跑去,也没见有什么不好。”卢志和这才没再罗嗦了。

夏天才开了个头,卢九月已经成了个野丫头,下河捉虾,上山砍柴,没有她不能做不敢做的。有一天,他们发现后山的一棵树上不知什么时候多了一个鸟窝,一群人围在树下讨论的时候,卢九月朝手里啐了口唾沫,三两下就爬到树上去查看,树下的卢志和竟然也没怎么惊奇,仿佛他的宝贝妹子以十五岁的高龄学会爬树,是件很正常的事情。——本来嘛,他自己不也二十多岁才学种田吗?不也种得还不错吗?

不知不觉,麦田里的麦苗已经抽出了穗,开着白色的小花。新房子的厨房和杂物房也先后完了工。几个人还在两家厨房里都打了灶,烧个水热个饭菜都很方便。当初设计的时候,江铭就把几间房屋都留了侧门。大门关上后,万一有什么突发状况,他们可以走侧门聚到一起,逃跑时也十分方便。

最后大伙儿修起了兴致,又跑到温泉池旁边,在倒塌的地基上盖了两间小屋,这样他们冬天去泡澡时,换衣服就比较方便了,唯一遗憾的是温泉口离家太远,热水没办法引到坪子里去,想来泡澡还得走好几里路。

第50章 收获

天越来越热了, 太阳很毒,晒在人身上,干干地疼。每到正午时分,大伙儿就减少了在户外活动的时间, 免得被阳光灼伤。

接连好几天, 朱云都要去山洼那边, 看看油菜熟了没有, 生怕下两场雨把熟了的油菜籽沤烂在地里。幸好, 天一直都很晴朗。这天晚上,她和吴元、卢九月从山那边回来,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油菜终于可以下刀了。

家里的镰刀早就磨得十分锋利,吴大齐也做好了几把连盖。连盖就是以前他们在老房子里找到的那种奇怪的工具, 一根长棍子顶端,连接着能旋转的小竹排。做起来倒也不难,吴大齐试着做了几把,朱云试用过了,觉得还行。全家人都在等油菜籽熟的那一天。

当天晚上, 吴大齐把要带过去的工具都准备好了, 放在院子里。大伙儿早早就上床休息。卢志和蒸了很多馒头,第二天又现煮了一大锅米茶, 用两个带盖的锅装着,准备带过去当午饭。

第二天天不亮,他们就起床了, 为了防晒,每个人都穿了长袖衣服。吃完早饭,大伙儿背上东西出发了,花了大半个小时,翻过山岭,到达了山洼那边。这时天才刚亮不久。晨曦中就见满田的油菜微青带黄,油菜花早谢了,长成了长长尖尖的油菜荚。剥开来,里面是一排黑色的、圆溜溜的油菜籽。

江铭打了个呵欠,摸摸油菜籽说:“云姐,菜荚还这么青,没熟透就砍啊?”

“不能等它熟透,”朱云朝肩上搭了个擦汗的毛巾,说:“等它变黄再割就迟了,到时候油菜荚都炸开了,一碰,菜籽就掉到了地上,减产不少。”

说着她一手持镰,一手挽着油菜杆,割下了第一刀。在她身旁,几个人也一字儿排开,肩并肩开始砍油菜。割下来的油菜平铺在地上,没多久,就长长地铺了好远。

最开始,几个人是排成一条线的,但随着割油菜的速度有快有慢,有些人慢慢到了前面,有些人落在了后面。朱云作为一个熟练工,割得最快。吴昆则光是跟自己手里的镰刀和平相处,就花费了不少力气,割得最慢。后来连卢九月和吴元都先后超过了他。吴昆左右看看,旁边的油菜都已经倒在地上,就他面前还有一长溜,他就急了。

“喂,你们怎么都割得这么快?”他朝离他最近的陆志飞喊。

陆志飞擦了把汗,回头望望他,又看前面,也很绝望地说:“是啊,元元,怎么连你都割得这么快?”

吴元个子虽小,抡起镰刀来却飞快。他一边在前面埋头苦割,一边说:“我要趁天凉的时候多割点!”

到太阳出来时,吴昆和陆志飞终于割完了第一趟。直起身擦汗时,才发现几个割得快的家伙,第二趟都快割完一半了。

两个后进份子相互看了一眼,眼神里都充满了不服。吴昆朝手掌里啐了口唾沫,说:“我还就不信了,我怎么连元元都赶不上!”

事实证明,最矮的元元是油菜地里的一匹黑马。速度不仅超过了吴昆,最后甚至超过了朱云。大伙儿你追我赶,到快中午时,终于割完了一块田。

太阳照在人身上,无遮无挡,几乎要晒脱一层皮。所有人的衣服都汗湿了。他们决定先休息一会儿,吃过饭了再割另一块田。

卢志和带了一块雨毡布,铺在一棵树下,把带来的食物放在布上,大伙儿围着食物坐下,把帽子当扇子,扇了一会儿,开始吃中饭。清清凉凉的米茶很适合这个时候吃,大伙儿稀里呼噜地喝了一大碗,解完渴才开始吃馒头。

“这两块油菜田,能打下来多少菜籽啊?”卢九月嚼着馒头,腮帮子鼓鼓囊囊的。

“这可说不准,”朱云想了想,说:“总得有个一两百斤吧?”

“那能榨出来多少油呢?”吴元忙问。

“别难为你妈了,”吴大齐拿毛巾给老婆擦了擦脸上的汗,说:“她种地的时候,比你还小呢,哪知道那么多?”

“云姐,你小时候家里种地的?”陆志飞便问:“也种过油菜吗?”

“怎么没有?”朱云眯着眼,一边喝米茶一边扇风,说:“栽秧割谷子、砍黄豆花生,什么活儿没干过?就算不会,看也看会了,又不是什么多难的事情。那时候啊,最讨厌种地啦,一年到头又热又累的,还挣不着什么钱。所以后来我就发愤读书,终于到城里了,结果……”

她停了停,喝了口米茶,才又说:“结果风水轮流转,哪能想到,现在想安安稳稳种点地都很奢侈呢?”

“是啊,”江铭咬了口冷掉的馒头,也说:“这世道,有块地给你种,得是多大的福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