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乱世做权臣 第33章

作者:金戈万里 标签: 宫廷侯爵 种田 穿越重生

  “他是给我办差事出了疏漏,罚月银半年。”重奕不假思索。

  立在重奕后面的宋佩瑜几不可见的动了动嘴唇。

  重奕在穆侍中开口前又道,“降平彰身上的勋官,从上骑都尉降到骁骑尉”

  平彰身上也有勋官,是永和帝称帝后封赏功臣时,念平彰父亲的旧恩,赏得正四品上骑都尉。

  穆侍中等重奕说完了才开口,“平彰也该如建远将军那般,在家思过半年才是,期间不宜再去东宫学堂。”

  宋瑾瑜放下茶杯,不紧不慢的开口,“那建远将军可愿官降两级?”

  魏忠憨笑,岔开宋瑾瑜的话,“臣虽然没坏心思,但犯了错,也需要时间整顿府内,臣对陛下的惩罚十分信服。”

  开玩笑,他身上又没有勋官,只有二品将军的实职,连降两级,他手下的兵就不是暂时放到慕容靖的手上,只怕有一半人头都要彻底被瓜分。

  事情告一段落,宋佩瑜和平彰随着重奕离开,回到东宫各自修整。

  一炷香后,宋佩瑜和平彰在东宫正殿门外相遇。

  面面相觑后,各自面无表情的转过头,径直跪了下去。

  没能进入勤政殿的安公公没敢站在两个人的正面,特意绕到后面,才连声得问,“怎么行如此大的礼?等老奴给你们拿个软垫。”

  “劳烦公公帮我通报一声。”宋佩瑜轻声道,“臣特来请罪。”

  宋佩瑜话音刚落,平彰闷声开口,“我也是来请罪的,请公公帮忙一起通传了。”

第35章

  安公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不敢硬劝,连忙进正殿去找能说了算的人。

  足有半炷香的时间过去,安公公才出来唤平彰和宋佩瑜进去。

  宋佩瑜默默跟在平彰身后,想尽量掩盖住双腿的刺痛和行动间的不自然,却进门就察觉到了腿上极有存在感的目光。

  其实跪半炷香而已,宋佩瑜还真不至于跪到腿瘸。

  但他最近确实在长个,去年的衣服明显短了很多,就算什么都不做,也会偶尔觉得腿疼。

  只能说正好撞到一起了。

  体面没保住,宋佩瑜干脆放弃掩饰。

  人在难受的时候,总会错以为奇奇怪怪的姿势会让自己好受些,宋佩瑜也不例外。

  没等两个人走到面前,重奕的嘲笑声已经传入宋佩瑜的耳朵,“腿怎么了,太庙祭祀那天也没见这么不中用。”

  “疼”宋佩瑜老实答道。

  他没法给重奕解释他这是因为长个太猛所以缺钙,骨头比平时脆弱。

  重奕嗤笑,对着旁边的空椅子扬了扬下巴。

  始终愁眉苦脸的安公公见状,连忙扯着宋佩瑜的袖子去椅子那边,“少尹快去歇歇,回头我给你拿两个小手炉放在腿上,可别作病了。”

  宋佩瑜望着重奕看不出表情的脸犹豫了下,思考如果顺势卖惨会被轻易放过的可能性有多大。

  最后得出结论,不足两成。

  于是宋佩瑜从善如流的顺着安公公的力道去坐着了。

  平彰径直走到重奕身边跪下,深深低下头。

  重奕瞥了平彰一眼,自顾自的吃点心,半点理会平彰的意思也没有。

  安公公连热茶都没敢给宋佩瑜上,无声退了出去,亲自守在门口。

  宋佩瑜突然觉得他来的时间不太好,应该和平彰错开才是。

  他心中是万万不愿意让平彰知道他犯了什么错,以己度人,宋佩瑜觉得平彰应该也不想让他看到现在的画面。

  但来都来了,又不能再和重奕说‘要不我等会再来’,宋佩瑜唯有低下头盯着腰间的彩穗研究,尽量不将目光落在平彰身上。

  心情平静下来,宋佩瑜才恍然惊觉,重奕刚刚为了平彰破例,在勤政殿主动开口沾惹麻烦。

  重奕吃光了点心,拉金铃叫仆人进来,又要了两盘点心和一壶热茶,仿佛完全看不见仍旧跪在地上的平彰和雕塑般坐着的宋佩瑜。

  等到花厅里的仆人再次尽数退出去,宋佩瑜已经隐约察觉到了不对劲。

  吃饱喝足,重奕还闭眼小憩了会,才像是终于发现自己面前跪着个大活人似的,懒洋洋的开口,“跪着做什么?”

  “我做错了事,连累殿下为我操心,来向殿下请罪。”平彰磕了个带着闷响的头,只一下,额头上就青了小块。

  不等人追问,平彰就老老实实将他刚捋顺的经过都说了出来,“那串玛瑙是我爹留下的东西,因为来路不正,所以始终被封存着。到了咸阳后,我才将玛瑙拿出来放在手边,全当做个念想。在勤政殿的时候,我仔细观察过肃王手里的玛瑙,确实就是我书房的那串。”

  宋佩瑜仍旧低头欣赏腰间彩穗,却没耽误他竖起耳朵听平彰的话。

  玛瑙串子怎么个来路不正法,宋佩瑜也能想到。

  虽然有两个玛瑙存在瑕疵,但仍旧不影响那串玛瑙是难得的珍品。

  平彰的父亲战死的时候,永和帝连建威大将军都不是,自己都未必有几件这样的宝物。

  起码从刚才永和帝的反应来看,他不认识这串玛瑙。

  那这串玛瑙的来历就很值得斟酌……

  只是宋佩瑜没想到,平彰竟然如此轻易的就将玛瑙串子本就来历不明的事告诉重奕。

  可以说平彰现在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先父蒙荫的结果。他却轻而易举的将可能会让永和帝彻底厌恶他父亲的事说了出来。

  严格意义上来讲,平彰是宋佩瑜到东宫这么久,见到的第一个在永和帝与重奕之间,选择重奕的人。

  这让宋佩瑜有些怀疑,往日平彰在学堂上表现出的憨傻笨拙,究竟是本性粗犷不拘小节,还是大智若愚。

  毕竟今日若是没有重奕在场,无依无靠的平彰所受到的处罚,必定会比魏忠严重得多,至少在东宫学堂读书的资格肯定会被剥夺。

  而平彰如今在外面最大的体面,就是他从小陪重奕长大的情分。

  “谁从你书房拿走了那串玛瑙?”重奕问。

  平彰的头垂得更低,闷声道,“我不知道。”

  “先去知会皇叔一声,然后将你府上的奴才全部发卖。”重奕冷声道,“再去领三十军棍。”

  “是!”平彰又磕了个头,高高兴兴的走,离开前还给宋佩瑜做了个鼓励的手势。

  然而宋佩瑜此时只想喝口热茶压惊。

  重奕这也太狠了。

  无论是府上奴才全部发卖,还是三十军棍,在宋佩瑜眼中都是很不可思议的事情。

  “你有什么事?”重奕边说边从椅子上站起来,去拿挂在墙上的剑。

  宋佩瑜也跟着站起来,眼角余光瞥见重奕脸侧被剑映出的光,莫名觉得腿软,底气不足的开口,“臣要为昨日之事与殿下请罪。”

  “嗯”重奕将剑全抽出来,随意挽了个繁复的剑花,“你说,我听着。”

  “魏忠将军的那块玉佩裹在油纸里,从我袖子中掉在梅树下。”宋佩瑜从已经避无可避的地方下手,“我是故意的,只是没想到恰好会被殿下看到。”

  重奕转头看向宋佩瑜,语气笃定,“你昨日说专门进宫给我请安,不过是个由头,实际上是为了陷害魏忠。”

  宋佩瑜觉得自己还能挣扎一下,目光真诚的望着重奕,“臣是想给殿下请安,碰巧看到能将玉佩放到刘府的机会。”

  重奕目光挑剔的打量宋佩瑜完美无缺的表情,得出结论,“你在撒谎。”

  宋佩瑜正要开口,忽然觉得肩上一沉,重奕手中剑正搭在他的肩膀上,他眼睁睁得看着缕发丝顺着肩膀无力滑落。

  “拿不动了搭一下,我没有无缘无故砍人头的爱好。”重奕的语气毫无诚意。

  这是宋佩瑜两辈子第一次被利器架在脖子上,他的思绪却非常清晰。

  他知道重奕的剑削铁如泥,每每重奕练剑后,演武场总是伤痕累累。

  他也知道重奕的手很稳,只要他不想,就绝对不存在误伤。

  他更知道重奕想‘失手’就必然会‘失手’,不会有任何顾虑,他的生死就在重奕一念之间,他却至今都没辨别出重奕究竟对他有没有杀心。

  重奕难得肯在别人说不出话的时候主动搭话,“刚才说到哪了?”

  说到是想将玉佩放进刘府才来东宫中请安,还是来东宫中请安恰好遇到绝佳的机会将玉佩放在了刘府。

  宋佩瑜非常识时务的换了说辞,“发现‘吉利果子’后,我就知道陛下不会放过刘克,我不想错过这个机会,知道唯有殿下才能帮我。”

  重奕哼笑,没有计较宋佩瑜言语里的小心机,“说说玉佩”。

  “是我找人偷出来的,里面的机关也是我找巧匠弄出来的。”既然没法说谎,宋佩瑜索性坦荡承认,“殿下若是对其中的细节好奇,我可以一一说来。”

  重奕当然不好奇,他将剑从宋佩瑜肩上拿开,去拿了块灰黑色的狼皮擦剑,边擦剑边看宋佩瑜,“继续,别让我问。”

  宋佩瑜假装没发现,重奕短短一句话,就又拿走了他好不容易抢到手的主动权,他走近状似专心擦剑的人,忽然提起毫不相干的话题,“殿下相信感觉吗?”

  重奕的动作顿住,他正半坐在桌子上,因此不必低头就能看清宋佩瑜的神色。

  过了个年,宋佩瑜却比年前更消瘦,脸颊上仅有的肉也逐渐消失不见。

  此时宋佩瑜的神情,却让重奕觉得像是见到了那个与梨花村格格不入的世家小公子。

  “我信”重奕给了个让宋佩瑜意外的答案。

  宋佩瑜早就习惯了重奕各种不按套路,轻笑道,“臣也相信,臣知道魏忠是陈国的细作,却苦于没有证据,所以只能用这种下策来提醒陛下。也为了打草惊蛇,不让蛇躲在暗处伺机而动。”

  “臣对殿下忠心耿耿,亦对所做之事问心无愧。”宋佩瑜又说了昨日在勤政殿外的话,只是将‘赵国’变成了‘殿下’。

  宋佩瑜已经下定了决心,他要将宝压在重奕身上,已经到了该买定离手的时刻。

  宋佩瑜对重奕的态度从一开始就充满了犹豫和不信任。

  宋佩瑜曾希望重奕是个傻子,又觉得傻子的不可控性过大。谁都能哄骗的傻子,随时都可能倒戈,站在更能忽悠的人那方。

  况且重奕一点都不好哄骗,他只做自己想做的事,绝对不会轻易因为谁去改变自己的行事原则,这点宋佩瑜深有体会。

  宋佩瑜更希望重奕是个聪慧过人、励精图治的君主,他必然会像大哥辅佐永和帝那样,全心全意的辅佐重奕成为盛世明君。

  可惜经过这段时间的近距离观察,重奕显然只有聪慧和敏锐。如果人一定要有梦想,那重奕的梦想就是做条无所事事咸鱼。

  越是了解重奕的性格,宋佩瑜就越是觉得无从下手。

  重奕就像是缩在坚不可摧的龟壳中自得其乐的猛兽。

  用软的,宋佩瑜亲眼看着永和帝和肃王试过无数次,连龟壳都没法突破。

  用硬的,宋佩瑜完全不想拿命去试被雄狮猛扑会有什么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