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当捕快 第2章

作者:清秋烟雨 标签: 生子 种田 布衣生活 穿越重生

第3章 穿成流氓无赖(3)

  王三强狼吞虎咽地吃着煎饼,腾出一只手拿起石桌上老大夫留下的药方,嘴里含糊不清地:“云哥,我去给你抓药,要不你先回房休息一下?”

  楚霄云嘴里“好、好”的答应着,但王三强走后他并没回原主的房间休息,而是就靠在石桌上小憩。原来的世界这个时候正是寒月隆冬,而穿越过来的这个世界此时正是春暖花开的时节,在外面一边吹着不算清晨但也是上午的暖风,一边晒着和煦的暖阳别提多舒服了。

  他才不要去睡原主那个狗窝。

  半个时辰左右之后,王三强提着几个药包回来,不用楚霄云吩咐,自己就去找煎药的药罐,清洗干净后按照大夫的吩咐,将药和水按比例倒进去,升上火。

  “这个药拿什么煎?”楚霄云看着王三强忙来忙去的比自己对这个院子还熟悉,到了嘴边还没来得及出口的话咽了回去。

  做完这一切,王三强问楚霄云:“云哥,还有什么事尽管吩咐。我王三强上刀山下火海绝不说半个不字。”

  楚霄云忍不住笑了。不过想起原主那个狗窝似的的房间和床,加之自己这会头疼,怕是无法自理,遂对王三强说:“不要你上刀山,也不要你下火海。不过眼前还真有件事要麻烦下三强兄。”

  王三强吓得连连摆手:“云哥尽管吩咐,别叫兄。不敢当不敢当。”

  楚霄云道:“我头上不太方便,你能帮我换下床上用品吗?”

  “啊?”王三强有点没明白。

  楚霄云估摸着他是不懂什么□□上用品,于是手脚并用地解释:“就是帮我换下床单被套,我现在不适宜低头弯腰,免得血液倒流。”

  “哦,就这事。好说好说。”王三强不知道自己的云哥什么时候学的这么文绉绉。什么血液倒流,以前他听都没听说过的。不过云哥一向比自己能干,他说的肯定对。

  收拾完楚霄云的房间,王三过来把买煎饼、请大夫、抓药之后剩下的二十文钱还给楚霄云。楚霄云见那点钱不多了,又从怀中掏出那三十五文铜钱递给王三强:“这些钱你先拿着,买点粮食回去,照顾好你娘。以后也要顾顾家,王婶下半辈子还要靠你呢,别在外面混了。”

  王三勤听得感动得完全不知道怎么办好:“云哥,我不在外面混的,以后我就跟着你混,你让我干啥我干啥。”

  楚霄云哭笑不得,但又不能说得太明白。想着如果他愿意听自己的,自己能把他往正道上引也是件好事,就答应了。

  解决了腹中馋虫,打发走王三强,药罐中的中药也熬好了。喝了一次服用的量,楚霄云打算养精蓄锐,休息一下,下午去看看原主留下来的两亩薄田。

  王三强收拾过的屋子勉强能看了,那张床闻着也没什么味道,楚霄云躺上床休息。

  一觉醒来,已是中午。因为早饭吃得晚,煎饼油多比较耐饿,楚霄云这会不怎么饿。他将早前剩下的一个煎饼放到厨房去。厨房实在太脏,也不知原主究竟多久没做饭了。楚霄云清洗了两个大碗,将荷叶包好的饼放到一个碗里,再将另一个洗干净的碗扣在放饼的碗上。做完这事,他才循着记忆去看原主留下来的田地。

  原主的田地离那个破落院子挺近,估摸着走个十来分钟就到了。古代的计时单位,一刻钟的时间都邀不了。

  看到原主的地里的庄稼,楚霄云不由得摇头。这人还真是混啊。古代以农耕为重,可是这原主的地种得也是一塌糊涂,想来一年下来收不到几颗粮食。以后这几块地就要靠自己来打理了,手脚勤快些,糊口应该没问题。

  虽说原主给他留下了些银子,够他在这个世界生活很久,但未雨绸缪,在回去无望的情况下,他得盘算下如何在这个世界立足,生存,生活,生活得好。

  楚云宵一直都是一个很有计划的人。

  想起原主留给他的银子,楚霄云不由心里一咯噔。原主是个混子,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明日饭无着的主,他哪里来的这么多钱?

  楚霄云受损的记忆运转起来,他想起,昨天他,不,是原主,见到一个巨贾公子的仆人,说是要买他那未过门的媳妇。

  楚霄云想起来,原主爹娘知道原主混账,估计也是怕他把家产败光,最后连老婆也娶不上,只得在自己大去不久前,匆忙给他定了一门童养婚。他们先是找了女孩的家庭,无奈女孩人家都不愿意定童养婚,原主父母耗不起时间,只得退而求其次,给他找了个愿意定童养婚的双儿。

  付了订婚礼金,官府出了婚约文书,那个双儿就成了原主未过门的媳妇。因为当时两人年纪都还小,双儿十岁,原主十四岁,所以那个小双儿还是养在娘家。严格说来是他大伯家。

  双儿也是个苦命人,父母早亡,大伯拿走了他家所有的家产,然后负担抚养他的责任。不过不是自己的孩子,哪里有那么上心,当时原主爹娘给的钱多,大伯家就把双儿许给了原主做童养婚。

  随着时间的流逝,那个双儿渐渐长大,出落得越发标致,是十里八乡闻名的大美人。就连眉心的孕痣也是又深又红,一看就是能生养的。附近的小青年,不管结婚了的,还是没结婚的,都羡慕得要死。都道原主爹娘积了福,花那么点钱就定了个长得好看,生养还不输女子的双儿。

  其实原主爹娘花的定金不少,约定以后迎娶时的聘礼也不少,娶女孩都是丰厚的。毕竟当初两家签订的婚约内容流传出来后,有女孩家后悔的。

  婚前双方是不能相见的,原主当年听到乡人传言他未过门的媳妇好看,还特意去大伯家翻墙头瞧过,吓得双儿花容失色。看回来的原主心里却是美滋滋的,他那未过门的老婆真是好看。他心里就盘算着干脆把人迎回来算了。

  自己已经十八岁,早到了该成婚的年纪;双儿已经十四岁,也不算小了。之所以爹娘死后他迟迟没去迎人,只是不想被拖累。反正老婆在那里,又跑不了,他照样可以出去夜夜笙歌。如今这媳妇没过门呢就被那么多人惦记,他就不想再放在别人家养着了。

  谁知他还没上门去说迎亲的事,双儿大伯先找上门来了。

  双儿大伯家听到乡人对双儿的议论,十分后悔当初早早的把双儿定了出去,他们找到原主要求加礼金。原主那种混子,且不说他有钱没钱。他从别人兜里拿点过来还差不多,没有他兜里的钱往外拿的道理。

  双方因此不欢而散,双儿大伯家闹着要退婚,原主一听就乐了:“你退婚试试看,是我揍不死你呢,还是告不死你?给脸不要脸了。滚!”

  一方面原主那种混账就不是双儿大伯家纠缠得起的,他们也只是想着原主父母生前家境不错,应该给他留了不少家产,能讹一点算一点,谁知遇到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另一方面原主婚约在手,真闹上公堂,吃官司的也是大伯家。

  这事也就不了了之。

  原主本来打算那次闹事之后就把双儿迎回来,免得夜长梦多。谁知双儿奶奶在这个节骨眼上去世了。

  家中长辈去世,子孙守孝三年,这也是律令规定的,原主虽然混账,但也不想跟官府作对,事就这么拖了下来。

  原主照旧夜夜笙歌,狐朋狗友的混在一起,穷大方,还出去赌,结果账单到眼前就傻了眼。

  他欠了整整十五两银子啊!是他这种人,拿命都还不起的那种。

  原主在乡里横,可是县城的巨贾、帮派要整死他可就如同捏死只蚂蚁那么容易。原主愁的几天没敢出门。在家老实了几天,后来实在憋不住了,偷偷摸摸的又出去赌,结果一天又输掉四两银子,这下整整欠了十九两银子。

  没有钱,对方扬言要打断他的腿。这时一个穿着考究的人制止了赌场的人对原主的发难,说跟原主谈笔生意。那人将原主叫至赌场的一处密室,告知他,自家公子听闻他那未过门的媳妇苏文的美名,如果愿意,他家公子愿出大价钱买他手中那张婚约。

  双儿的守孝期前几日刚过,原主还想着把双儿接回来享享鱼水之福,只是凑不齐婚约上约定的五两银子的聘礼才没付诸行动。想起自己前几天又爬墙偷瞧来的媳妇美貌,原主十分不愿意。

  约他之人笑道:“老兄,都什么时候了,你想想是美人重要呢,还是小命重要?命都没了,那美人你也享受不了吧?”

  原主心下一琢磨,也觉得是这么回事,问对方能出多少?如果对方能把他欠账还了,再把当初爹娘给双儿大伯的十两定金拿回来,他就卖。不,只要能把欠账了了,他就卖。

  对方伸出一个巴掌。

  原主顿时就蔫了,这点钱还赌债都不够:“五两银子?你打发叫花子呢。当初我爹娘给的定金就是十两。”

  那人笑着摇头:“是五十两。”

  原主顿时心脏都暂停跳动一秒。

  对方笑着追问:“怎么样,楚公子,你卖还是不卖?有了这笔钱,你还了欠账还能在县城里置办一套房子,真正过上公子哥儿的生活。”

  被对方楚公子这么一叫,原主顿时就飘了。他想象着自己即将到来的锦衣玉食的生活,心花怒放,当即就写下了婚约转让书。

  那人帮他还清所有欠账,另外给了他三十一两银子。其中三十两银票,一两银子。

  原主随后带着对方去家里取了婚约。

  那人前脚走,原主后脚就跟着回到县城,去春满堂混。他本来想叫王三强的,想到王三强老娘这几天病着,王三强整天一个哭丧脸,晦气。就打消了叫他的念头。

  在春满堂,他一口气点了好几个窑姐,个个都给打赏,一个晚上花去将近三两银子,许多平民百姓家一年的开销。天快明时才回家,因为喝高了,酒还没完全醒,过石桥的时候恶心得想吐,就趴在栏杆上吐,一个重心不稳掉了下去,小命就那么没了。卖媳妇得来的钱也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

  一路往回走,一路盘算着原主留给他的东西。记起这些往事,楚霄云心中“卧槽”一声,停下脚步来。

  等等,那个未过门媳妇好像昨儿给自己,不,原主卖掉了……

第4章 穿成流氓无赖(4)

  作为一个生长在现代法制社会,还是司法相关从业人员的楚霄云自然是不能理解这买卖人口的事。如果说原主做的一切不合法,原来社会给他的教育和职业赋予他的使命,他肯定会施以援手。但是想到这是古代,这是合法的,他也没有办法。

  转念又想,就原主那么混账,说不定被卖掉还能寻个好人家,对那个双儿苏文来说是件跳出火坑的好事呢。记忆中那个双儿不是对原主翻墙偷看他很厌恶吗,没准他还会为摆脱原主那种流氓混混而庆幸呢。

  当然,不管怎么样,这一切都与他无关。他又不是原主,对那个双儿没有法律义务,也没有道义义务;作为一个现代人,也没有娶一个男人的癖好;在这个他完全陌生的社会,他自己都不知道该怎么生活,更不是原来社会秩序的捍卫者。再说,现在这社会,原主做得一切虽为人不齿,却是合法的,他一个穿越者真的帮不上忙。

  楚霄云想通后,决定不再去想这些他帮不上忙,又与他无关之事。他决定到处转转,多了解一下这个社会,看看如何在这个社会生存。原主留给他的那两亩薄田虽然能活,但他不想只是活着。

  红林村就在县城边上,距离县城大约十里地左右的样子。按照他的脚程,一个小时足够了。楚霄云决定往县城方向去。不过他不赶路,主要的是感受社会风情,不必在乎这个时间。

  楚霄云一路边走边瞧,路上遇到不少人,记忆里有的没的都有,无一例外见到他都退避三舍。楚霄云挺无奈的,如果真要在这个社会生活,还得扭转人们对他的印象啊。

  走出去两里地,他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真实地见到了鲜少在外行走的双儿。眉心孕痣,相对男人来说身材的确偏瘦小,脸相对男人来说也是要清秀一些,没有男人的那种阳刚之感。

  这个世界可真是奇妙啊,还真有这第三种性别。楚霄云觉得不可思议,忍不住多看了几眼。吓得那个双儿迈着小碎步赶紧逃了。

  看到人跑了,楚霄云才发现自己失礼了。在原来的社会,他是绝对不会这样盯着一个人看的。他原本想上前与人道歉,可这个社会男女大防不说,对双儿的要求更多,他又怕自己贸然上前,给人家带来更不好的影响,何况原主还有那么些不好的名声,只得暂时作罢。

  又走出去一里地,就是他,哦,原主凌晨时掉下去的石桥了。楚霄云踏上石桥,凭记忆中自己醒来的地方找到原主跌落下去的地方。那处石栏杆上的确有磨蹭的痕迹,如今还清晰地留在那里。楚霄云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那个痕迹。如果在原来的社会,这些都是侦破一个案件的重要现场啊,不过现在他也无能为力。

  不管原主品行怎么样,那都是一条鲜活的人命。楚霄云想做点什么,但发现自己说明也做不了,最后他只能模仿古代人的方式,站在原主跌落下桥的地方,拜了三拜。

  过了那座石桥,就进入到另一个村,红河村。他沿路从村中穿过,不时嗅到一些香气,说不上好闻不好闻。转过一处弯道,听到前方传来闹哄哄的声音。抬头一看,原来前面有户人家被人们里三层外三层地围好几圈。

  不知道人们在围观什么,要是搁在原来的社会,碰到人们聚集性看热闹的行为,楚霄云肯定会绕道而行,更不用说上前凑热闹了。不过现在不是穿越了嘛,他对这个社会除了原主留给他的一些残损的记忆,可以说是一无所知。这些围观的人群虽然无聊,但却也是了解一个群体,甚至某方面来说,也是了解这个世界的好去处。楚霄云决定前去凑凑热闹,看看人们在围观什么,也好了解一下这个社会人们的喜好,社会风情。

  楚霄云在记忆里搜索了一番这个社会人们之间的交往模式,却发现原主对比自己弱势的人就是盛气凌人,对比自己强的人就是点头哈腰,实在没留下点什么值得借鉴的东西。楚霄云觉得自己还是照着以前在古装片里看到的古代社交礼仪来吧。

  他走上前去,对围观人群外围一个垫着脚朝里看,背对着他的妇女拱手道:“大娘,请问这里发生了什么事?”

  “还能是什么事,不就是隔壁村的那个楚阎王把他未过门的媳妇卖给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如今买家过来要人。小双儿哭得气都快没了,死活不肯走。造孽哟……”那大娘叹着气道,一转身看清了身后问话的人,顿时整个人跟被雷劈了似的。

  “啊?五十多岁?”楚霄云惊呆了。他没想到自己竟然走到被原主卖掉的未过门媳妇的大伯家这里来了。用现代社会的流行说法,某种意义上说,他这是吃瓜吃到自己头上了。他残缺的记忆运转着,好像原主是来这里爬过墙。等等,记忆中向原主买双儿的那人不是说是他家公子看上了,怎么会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头?

  这时那位大娘反应过来,对着楚霄云尬笑道:“啊,啊,是我们楚后生啊。没什么,我就随便看看,随便看看。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不知道。”说罢脚底抹油,赶紧溜一边去了。

  那个大娘旁边好些人也看到楚霄云,还听到他问陈大娘这里怎么回事。大家面上不敢说什么,心里全都在犯嘀咕,这个楚阎王今天是弄哪出?

  这样装疯卖傻的,莫非是要反悔?又看到他头上包扎的一圈,莫非是脑子摔坏了?围观的人觉得一场好戏要来了,心中虽然害怕,却都没有走远,带着幸灾乐祸的心情继续留下来看戏。

  也有大胆的自觉跟楚霄云离得挺远的,楚霄云也没看他们,便在一旁小声嘀咕:“这苏文儿也是可怜,被卖给那么一把年纪浑身肥肉的老头。要是我啊,我宁可死。”

  “可不是么,闹了一上午了。没想到他一个双儿还有这份勇气。”

  “有勇气也没用。有得选么,婚约已经在那老头手里了,嫁不嫁他能说得上话?”

  “什么嫁不嫁的,老头都那把年纪了,家里会没人?看这架势,那老公有半点娶他的意思吗,不就是直接买回去当个娈宠罢了。”

  “哎,这会觉得他就算嫁给楚阎王也比跟这老头强啊。”

  “别说,两边都不是你惹得起的。”

  还是有人忍不住,垫着脚往里看:“哎,你们说他不会真跳吧?”

  楚霄云的听力特别好,那些乡人的窃窃私语他也能听个大概。开始他不明所以,还在听八卦,这会听到个她“跳”字,心下一激灵。在现代社会的时候,他可是出过一次有人跳楼的警。虽然那次大家都尽力了,但是那个女孩去意已决,跳楼的时候特意避开了地上的消防气垫。当时那一鲜血的场景,楚霄云这一辈子也忘不了。

  楚霄云不淡定了,他拉着说“他不会真跳吧”那个人问:“你说什么?谁要跳?跳什么?”

  双儿大伯家只是寻常百姓,也就是一栋单层木屋而已,高度不过4米左右,就算是跳下来也不会怎么样。楚霄云肉眼所及,也没见什么高处有人。

  那人没想到楚霄云听见了自己的话,还抓着自己问,心里害怕,结结巴巴地道:“苏,苏文啊。你,你不是把他……把他卖给那个老头了么。他,他死活不肯去……哭着说他一辈子给大伯家做牛做马,会赚钱还那卖身钱,求他大伯不要把他卖出去。他大伯家都已经收了人家十两银子的聘礼,哪里由得他去不去。他现在站在院子里的井沿上,说谁逼他他就跳井。”

  那人应该是同情苏文的,说到后面也不结巴了,语气颇为愤懑,并且还用一种希翼的眼神望着楚霄云。

  看来在大家心中,他,不,原主那个阎王都比买家那个老头要好。楚霄云不知道那个所谓的公子是怎么回事,但眼前人命关天,容不得他多想,急忙扒开人群往里挤:“让一让,让一让。借过,借过。”

  大家看到这事的另一位主角到了,纷纷自动给他让路,很快他就走到了人群的最里面,看到了那个站在井沿上的瘦小身影。

  那个瘦小的身影听到声响抬起头来望向楚霄云,面色悲切。

  楚霄云对上苏文那张带泪的脸,整个人都受到一种强烈的震动。

  原主的记忆里苏文只给他留下一个很美,大美人的抽象符号,如今见了真人,才明白什么叫美人。原来美人真的可以不分性别的。楚云宵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取向,如今也没有觉得自己有什么改变。但是不妨碍他觉得苏文真的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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