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皮换瓜 第102章

作者:初云秀儿 标签: 天作之合 爽文 穿越重生

亲完后,谭玉书终于放开了他,躺在他身边,拍拍他的脸:“乖啊,睡觉吧。”

池砾:……

谭玉书是把他当成了什么玩意哄了!

立刻想起来给他点颜色瞧瞧,但是黑暗中,听着谭玉书平缓的呼吸,池砾又罢手了。

现在他俩已经是“合法夫夫”了,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呢,他都记下了,等秋后算账!

但还是不能吃亏,所以池砾也捧起了他的脸,狠狠的啾了一口!

黑夜中的谭玉书忍不住又笑了:池兄怎么这么幼稚呢?

哎,晚安啦,他的笨蛋小猫咪,这么笨,真的让人舍不得欺负啊。

第82章 看什么看

了却一桩大心事后, 两个人睡得都特别香,一不小心就睡过了头。

等两个人一起从卧室里走出来后,迎接他们的就是三个人六只眼睛, 齐刷刷扫过来的视线。

谭玉书:……

乖巧地给各位长辈问好,然后往池砾身后靠了靠,池兄,他害怕。

池砾看他怯生生躲在他身后的样子,顿时油然而生一种保护欲, 反正现在大家都知道了, 还怕什么, 直接抓住谭玉书的手, 勇敢地面对所有人的目光考量。

池父池母:……

不由自主地去看扈春娘的脸色, 果然, 已经完全黑了。

池家父母默默地收回视线, 开始心虚。

其实相比于多数人, 池家父母反而更开明。

因为他们所处的那个时代, 正是传统事物与新事物, 对撞最激烈的时候,他们被生活强迫着打开视野,接受一个新世界。

受限于长年累月的环境,在他们的观念里, 无可避免的残留着保守因素,但在意识上, 他们又深深觉得, 这是“糟粕”, 需要摒弃。

所以像什么“年轻人自由恋爱”、“老人不要插手孩子们的生活”, 这种被广泛提倡的新思想, 他们坚定不移的相信这是正确的,所以就用这套“行为准则”约束自己。

对于池砾“惊世骇俗”的“爱情”,他们觉得有点不得劲,但池砾若是执意坚持的话,他们也不好提反对意见。

毕竟池砾是一个成人了,他是“自由”的,家长应该尊重他的想法,所以就这么稀里糊涂地接受了。

当然还有另一个原因,那就是他们真的挺喜欢谭玉书的。

池母就不用说了,又乖、又漂亮、又懂事的晚辈,谁不喜欢啊!池家父子一脉相承的情商低,有时候哪怕是亲老公和亲儿子,她也蛮无语的,反倒是和谭玉书待在一起的时候,她总有说不完的话。

平时她做了一道菜,池家父子就知道埋头干饭,但小谭不光会吃,还会品,她每个花了心思的“设计”,每换一家食材,增一点减一点调料,小谭都能尝出来。

有时候她不知道做什么饭了,一问池家父子,得到的回答肯定是“随便”,但问小谭,他就会从天气、季节、养生种种想不到的角度出发,给她提供思路,一听他说完,她就迫不及待想做那道菜了,吃起来时幸福感加倍!

做完菜后,她别出心裁的摆盘,端上去满心欢喜的给大家欣赏,池家父子肯定上去就夹,把她摆的图案破坏,但如果小谭在,他就会先欣赏她的美学,然后从古诗中摘出几句话,给这道菜赋予一个充满诗意的名字,顿时感觉自己做的菜都高级起来。

看看“贴心小棉袄”小谭,再看看自家那俩爷们……

人与人的差距,怎么就那么大呢!

有时候她真的很羡慕扈春娘,到底是怎么养出这么乖的儿子呢!

所以在知道池砾“出柜”的对象是谭玉书后,池母完全升不起抗拒的心思,甚至于还有点心虚。

她和扈春娘是那么好的“闺蜜”,结果她儿子,把人家养得那么好的儿子,说拐走就拐走了,是不是有点不太厚道啊……

而池父就更简单了,谭玉书的将军职业,对于池父来说,有天然光环,尤其是谭玉书清剿叛匪回来后,那一手漂亮的“智擒天尊”,更让池父情不自禁的惊叹。

他对谭玉书已经不是喜欢那么简单了,甚至有点对偶像的崇拜。

每次和谭玉书讨论完“国家大事”,谭玉书独到的眼光,和敏捷的判断,都让池父像一个小学生一样,在旁边只知道连连点头。

等回头和村里的其他叔伯大爷们一起吹NB的时候,把谭玉书的话一搬运,保准把所有人唬得一愣一愣的,成功成为谈话中的C位,那感觉,别提多爽了!

知道他儿子和小谭在一起后,池父整个人都是懵的,感觉像是在开玩笑,反应过来后,比起抗拒,他更多的是一种“塌房”的感觉。

在古代时,恭王世子妃那出乱点鸳鸯谱,总让人心下不安。

万一她为了放心,非要散播谭玉书和柳娘子的暧昧消息,把他们俩凑在一起,那等流传开来,谭玉书是个男人也就罢了,不管他答不答应,世俗对他都很宽容,但是柳娘子一个女人,面临多方审视的眼光,处境就很微妙了。

所以在征得柳娘子同意后,厄法寺新一期的报纸刊登的就是《忠烈娘子传》,将当初的事大肆渲染了一下,确定了柳娘子的忠义之名,任何以“小情”夺“大义”的言论,不用二人出面,其他人自然就会驳斥,所有暗处的人都别想兴起风浪。

厄法寺周报的影响力已经越来越大了,一经刊登,很快就占据了主流的声浪,“忠烈娘子”和“天威将军”智取敌首的故事,也为越来越多人所知。

但池父这个现代人,比起大义,他还就喜欢“嗑cp”。

所以他觉得小谭将军这样的,就应该配柳娘子那样的红颜知己、烈性女子,一起并肩杀敌,挑灯看剑,红尘做伴,潇潇洒洒。

结果和小谭将军红尘做伴的,居然是他儿子?

如果小谭真是个“花木兰”,他儿子把“花木兰”娶回家,池父能高兴的蹦起来,他儿子简直光宗耀祖!

但是小谭是个男的话,他就要以男将军的眼光去评判了,知道小谭和他儿子在一起后,他心中的某种东西就坍塌了,有点心碎。

不过心碎归心碎,还是闭着眼接受了,毕竟小谭除了“偶像失格”外,其他方面真的没得挑。

如果池砾是和一个不知根不知底的人在一起,那池家父母反抗的肯定很激烈,但那个人是谭玉书的话,就没那么难以让人接受了。

接受之后,面对扈春娘就有点心虚,因为在他们老两口看来,“男男相恋”这种时髦的事,肯定是他们儿子搞出来的!

古代又没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人家古人都单纯,尤其是小谭,那么干净、那么乖、那么听话,面对心眼多的现代人,就算再聪明,肯定也被唬得一愣一愣的吧。

尤其是在听池砾说,已经把人家小谭,给拐出去睡了后,老两口更加产生了某些不好的猜测,面对扈家母子就更愧疚了。

他们儿子一定是在周家学坏的,以后一定要把他拗过来!

至于现在,就只能督促他们儿子负起责任来,别把人家弄到手,拐带上歪路,玩够了又抛弃,那也太缺德了!

所以池家父母温柔地叫谭玉书来吃饭,餐桌上,一直小心的给扈家母子夹菜,见扈春娘脸色阴沉的瞪着谭玉书,赶紧骂池砾,让她千万别怪小谭,千错外错,都是他们家的错!

扈春娘:……

看着她儿子,像个宝贝一样,被池家一家子捧在手心里呵护着。

尤其是池砾,和老母鸡护崽一样,把她儿子护在身边,虎视眈眈地看着她,好像她能把那小兔崽子怎么地一样!

扈春娘整个人,从来没这么无语过,这是什么样的运气,才能把一屋子的大冤种,都凑成一家。

看着他儿子那可怜巴巴,一脸好无辜好无辜的样子,谁能想到他昨天晚上,都干了一些什么呢?

此时此刻,连扈春娘也产生了怀疑,她到底是怎么把这个儿子养成这样的?

气氛诡异的吃完饭,谭玉书就“可怜巴巴”地看了她一眼,然后跟在池砾身后,委委屈屈的上班去了。

扈春娘差点没气死,但生气也找不到人。

一出去,谭玉书顿时精神了,趴在车窗上,眨巴着眼睛看着窗外阴沉沉的天气:“不会要下雪了吧?”

“呵,下雪就不回来了。”

“不回来去哪?”

池砾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转头继续开车。

谭玉书先是正常的回望了一眼,等反应过来,立刻坐直了身体。

不管怎么说,今天绝对不行!

小心翼翼地劝道:“池兄,刚和家里人说开,咱们俩不能太过分吧……”

池砾目视前方,一本正经道:“我的意思是不回来就住公司,你想哪去了?”

谭玉书:……

沉默了片刻,立刻像池砾一样一本正经道:“我其实和池兄想的一样,但是我觉得还是得回家,要不然长辈们都会担心的。”

“哦~”

池砾拉长调子哦了一声后,就不说话了,车里顿时陷入一片诡异的寂静。

在这边寂静中,谭玉书正襟危坐,目视前方。

池兄为什么要哦呢,好奇怪哦,他明明就是这么想的呀。

昨天他们从S市回来,一出机场,差点没冻死,幸好池父池母他们来接人。

所以一大早,两个人都不犟了,非常听话的换上了厚衣服。

于是公司员工就看见他们的池总和谭秘书,穿着两件一模一样的灰色毛呢大衣,同时走进公司。

要说唯一的不同,那就是池总里面穿的是一件高领黑色毛衣,而谭秘书是一件纯白的。

但问题是这两件毛衣,也是一种款式的,只是颜色不同而已,怎么看着那么像情侣装呢?

池砾面不改色的走过所有人,什么叫像,就是!

& nbsp;沐浴着一众探索的目光,池砾将人光明正大地领进了办公室。

在玩家们齐心协力的努力下,小狐的词库现在越来越丰富,越来越智能了,从古代带回来的古诗词,已经不需要谭玉书翻译了。

而故事框架搭好后,剧情策划,也交给了更专业的团队,谭玉书现在就是闲,所以成了池砾的贴身秘书,每天伺候他更衣、更发、喝水什么的。

谭秘书坐在桌子上翻看着最近几日积压的公文,池大总裁则坐在老板椅上,悠闲地喝着咖啡。

一边喝咖啡,眼睛一边往谭秘书身上瞄,突然间,猝不及防的伸出巴掌,往谭秘书修长紧绷的大腿上一拍,恶狠狠道:“看完了吗!”

谭玉书:……

池兄,欠儿这么一下,就那么舒服是吧?

池砾一脸无所畏惧地看着他,对,就是这么舒服!

为了防止小秘书偷懒,当老板的,平时就得这么出手教训!

谭玉书几乎没眼看他那个幼稚的样子了,直起身子,十分配合道:“报告老板,属下看完了!什么重要的事情也没有!公司如此稳固,全靠老板您的日夜操劳!”

池砾眯起眼,压低声音,充满威严道:“那本老板将公司治理得这么好,谭秘书要怎么犒劳我?”

谭玉书:……

老板你治理你自己的公司,然后让一个秘书犒劳你,这合理吗?

不过身为一个合格的秘书,最重要的就是从不质疑老板的任何决定,所以谭玉书清清嗓子,一本正经道:“但凭老板做主!”

池砾抬起下巴:“那本老板现在就命你,把爪子伸过来!”

谭玉书低头看看自己的“爪子”,为了防止手上的冻疮复发,池砾刚入冬,就给他订了好几副半指手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