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不做正经替身 第141章

作者:宴夜鲤 标签: 甜文 打脸 情有独钟 豪门世家 穿越重生

身体突然腾空,温肃柠吓了一跳,下意识搂住牧云笙脖子。

牧云笙顺势低下头,双唇相碰,自然而然成了一个深吻。

温肃柠渐渐习惯了这样完全超出掌控的感觉,因为他知道,牧云笙又不会突然犯病把他扔出去。

“啊啊啊导演的第一部 剧就有上星的机会,我真是太激动了!”

牧云笙恨不得就这么抱着温肃柠下楼去跑两圈,如果他真这么做了,绝对会被全小区的大爷大妈们围观。

温肃柠拍拍他发顶,示意牧云笙冷静。

虽然他现在也挺激动,毕竟那可是他的小说,而且由他亲自操刀保证的原汁原味。

“现在要商量商量,网播定档到什么时候。”牧云笙终于舍得把温肃柠放下来,他用力搓了搓脸,不让翻腾的心情影响思考,“最好是安排在暑假,这样流量最大,但是会免不了和其它剧竞争的情况。”

温肃柠:“我们也算是有读者基础,应该会相对好些吧。”

倒不是他自吹自擂,自从《鉴宝》完结,热度那是节节攀升,更别说枫糖云杉还被评选为了年度新人,有这样的名头,流量自然不会小。

“也是。”牧云笙点头,“那我就争取暑假的档期。”

“哦,对了,既然《鉴宝》有机会上星,我还要把电视剧的版权也买下来。”说到这里,牧云笙露出个肉痛的表情,“又要免费分给网站好多钱了。”

温肃柠莞尔,他和起程有作品合同,无论什么版权都要分给网站一部分,现在想起来觉得挺亏,但如果不是网站给了他曝光和推荐,《鉴宝》也不会取得这样好的成绩。

说起来应该叫做双赢才对。

牧云笙立刻找人拟定购买电视剧版权的合同,温肃柠看他抱着手机忙的热火朝天,提醒道,“你也得注意有没有其它剧本,着手开始准备拍下一部了。”

“嗯嗯。”牧云笙抬头,朝他笑道,“以后再拍片子,我就只负责当导演拍戏,制片,出品和投资人什么的让别人去做吧,全都包在我身上亲力亲为的待遇,只有你的作品才能享有。”

“那我真的太荣幸了。”温肃柠顿了顿,轻声道,“让你的处女作和处男身份都交代给我了。”

牧云笙面上猛地一红。

各项工作都有条不紊的进行着,颜勋根据温肃柠提供的资料,以雷霆手段处理着秦暮留下来的公司,接手原本由秦暮经营的物流业务。

颜勋剔除了一些不够格的高管,提拔年轻新人,并且给基层工作人员补全五险一金,一套组合拳下来,公司绝大多数人都就此倒戈。

颜橙珂在拍她第二部 作为女主角的戏,这一次,温肃柠没怎么过去看望她,因为他自己也挺忙的。

每年六月份第三个星期六的六级考试和考试月撞了个正着,温肃柠全然沉浸在知识的海洋当中。

他的英语水平毋庸置疑,从来都是课上表现最好的,去年十二月的四级考试更是拿到了恐怖的701分,成为了全系的传说。

他不用担心六级考试,可其它课程都是这学期才开始学的,温肃柠只能尽己所能地做到最好,同时他每天还要抽出来一个小时的时间码字。

他有几十万字的存稿不错,但写文很需要手感,一旦断下来,就容易找不到感觉。温肃柠再怎么忙也得抽出空来写一点。

《至诡降临》连载到现在,也有140万字了,温肃柠发现只要世界观设定的足够复杂,不断引出新的势力和目标,就可以尽可能写长。

但他也没打算搞个几百万字,按照目前的整体结构,差不多200万就能完结,也算是起程网的中等字数吧。

明天早上考完最后一门,大一生活就要结束,宿舍里的大家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挑灯夜读。

指针跳过零点,温肃柠合上书本,把明天考试要带的文具收拾好,准备上床休息。

他不想熬到太晚,否则明天考试的时候容易没精神,而且平日里温肃柠学的还挺好,该复习的也都复习完了,不差这几个小时。

对床的舍友叹息道:“唉真的学不下去了,看得头都要爆炸,说真的我好佩服柠哥啊,平时成绩那么好,还会写小说赚钱,和他一比感觉我就是个废物大学生。”

“就是啊。”林剑东连声附和,他平时除了学习就是学习,其它事情很少参与,就这样上学期的成绩也才跟温肃柠持平,并列第二,“柠哥,脑子是真的好用。”

“你们能考到这所学校来也说明成绩不差好吧。”温肃柠笑道,“再加把劲吧,明天考完就解放了。”

舍友提议:“到时候要不要一块去吃一顿再回家?”

“好好好。”另一个舍友也连声附和,“我这都两周没出校门了,馋死。”

只有林剑东沉默,他家里条件不好,以z市的消费水平,出去吃一顿饭他们四个aa也要一百多块钱,对他这种省吃俭用的学生来说,挺贵的了。

“明天我请客。”温肃柠躺在床上,道,“最近新文数据还不错,请大家吃顿好的分享分享喜气,也幸亏我平时在宿舍码字你们不介意吵闹。”

“好耶!不愧是柠哥!”舍友们霎时欢呼起来。

翌日早上十点,温肃柠活动着写到发痛的手腕,等待监考老师把试卷清点好,离开座位前去收拾书包。

大家先回了一趟宿舍,把书包放下,就吵吵闹闹的共同走出校门,拦了辆计程车。

温肃柠坐在副驾驶,向司机报上餐厅的名字。

以他现在的财力水平,请舍友们去吃人均上万的饭都没问题,但温肃柠还是想维持自己普通大学生人设,人生在世,低调为好。

他选了一家粤菜馆,之前和牧云笙一起来过,味道相当好。

自从和牧云笙确定关系,他俩就发展出了除却连麦工作之外的其它爱好,比如说把z市的餐厅全都品尝一遍。

现在温肃柠每周只去两次健身房,又经常下馆子,无可避免地增重不少,现在已经达到了120斤,牧云笙看在眼里,高兴地要命。

脂肪是人体的重要储能物资,只有体重上来了,才不容易生病,以前温肃柠那病病殃殃的模样,光是想想牧云笙都心疼。

四个二十多岁的男生,当然非常能吃,这顿饭花了温肃柠一千三百块钱,虽然挺贵,但在物价高昂的z市只能说是正常水平。

之后他们回去宿舍,温肃柠简单收拾了一下东西,和舍友们纷纷告别,回家去住。

温肃柠在学校门口扫了辆共享单车,骑着回家当做消食,他来到小区外面的菜鸟驿站,整整两个沉重的箱子等待着他拿走。

要放在往常,这么重的东西温肃柠得打电话叫牧云笙过来帮帮忙,或者求助隔壁的简珈齐。

但现在,他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温肃柠了。

温肃柠蹲下身,双手抱住箱子,将腰部挺直,核心收紧。他深吸口气,双腿发力,稳稳当当地站了起来。

箱子的重量压在手臂上,还好他的胳膊也足够结实了。

温肃柠抱着沉重的纸箱,走向小区,最大的考验还在于他能不能在走到单元楼下之后,爬上四层楼梯。

温肃柠中间停下来两次,到楼下时他感觉还好,等上到二楼实在累了,将箱子放在栏杆上,再度休息。

擦了把脖子上的汗,他深呼吸几口,平复激烈的心跳,咬牙坚持。

终于把箱子搬到了家门口,温肃柠掏出钥匙打开门,手都有点发抖。

他用脚把箱子踢进去,关上门,去客厅拿剪刀拆开。

里面是一摞摞的白纸,纸张很厚,这一张可能有上千张。

《重回七零去鉴宝》的实体书设计已经完成,现在温肃柠需要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写亲笔签名,再寄回出版社,书本制作时会把签名这张纸夹到书里装订。

“枫糖云杉”这四个字并不简单,温肃柠知道自己有的活干了,编辑希望他能在一周内写完,温肃柠算了一下,每天签六百份,怕不是手都要断掉。

其中还有几百份特签,是专门给《鉴宝》的霸主们写的,每个霸主都给《鉴宝》打赏了至少两千块钱,最起码实体书出来了,得给人家一点小福利才行。

温肃柠从书包里掏出黑色水笔,先再草稿纸上练了十几张。

温肃柠的字一直挺好,就是他之前还从来没写过自己的笔名,他花了心思专门做了些小设计,让整体呈现出来的视觉效果更好。

觉得差不多了,他就把纸拿过来,坐在桌签认真地开始写。

温肃柠一直写了两个小时,才搞完三百多份,也就是说,之后他每天要拿出至少四个小时的时间写签名。

多么甜蜜的烦恼啊。

他站起身来,活动着腰腿和手腕,规划着自己暑假的时间安排。

傍晚时分,牧云笙打电话约他出去吃饭,温肃柠中午的饭还没消化,晚上想吃点清淡的,两人就专门去了一家素菜馆。

饭后牧云笙理所当然地跟着温肃柠回了家,看到卧室门口的一箱子纸,牧云笙好奇问道:“这是什么?”

“签名纸。”

“哇,实体书要开始上了吗?”牧云笙兴奋的蹲下身,去摸那些纸,“这么重的箱子自己搬上来的?”

“嗯,中途休息了几次。”

“不错嘛。”牧云笙很是高兴,看到温肃柠的健身卓有成效,他作为教练相当自豪。

这时他注意到了温肃柠桌子上已经写好的那几摞,枫糖云杉的签名字体俊秀,让牧云笙不得不感叹果然是温肃柠,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如此完美。

牧云笙拿了张空白的纸,道:“给我也写一张呗。”

“这些都是要寄给出版社的,不能随便抽走。”温肃柠把纸从他手里拿回来,放回原处,“你想要的话我随时可以给你写。”

温肃柠摸过桌上的黑色记号笔,拔下笔帽,左手抓住牧云笙的胳膊,右手握笔,在他脖子上斜着落下第一笔。

六月末的天也够热了,牧云笙又身强力壮,只穿的短袖黑T,微凉笔头落在颈侧的瞬间,他浑身僵了僵,想要去看温肃柠,却又怕动作影响签字,只得强行忍住。

横、竖、撇、捺……温肃柠的字顿挫有力,每个转折和停顿都让牧云笙呼吸紊乱,最后的三撇更是如同轻羽,搔在锁骨处。

“好了。”温肃柠将笔帽盖上,他欣赏着自己的签名,满意地点了点头。

牧云笙对着衣柜上的穿衣镜照了照,枫糖云杉四个字从他颈侧一直斜向下,写到锁骨窝处,如同黑色纹身,在他身上烙下温肃柠亲手创造的痕迹。

温肃柠就要坐在桌边继续签名,突然听到了脱衣服的声音。

他回过头,就看到牧云笙把T恤扒下来了。

只见牧云笙指着他的胸口,满脸兴奋地道:“来来来,在这写。”

温肃柠:“…………”

温肃柠只得重新拿起笔,在牧云笙胸口上画了两个圈,然后在他的腹肌上划了道弧,形成一个猖狂的笑脸。

牧云笙低头看着,啧了一声:“不行,哪有这样玩的。”

他握住温肃柠的手,在侧腹处涂涂抹抹。

奈何牧云笙的绘画细胞有限,只能画出来一堆印象派的形状,温肃柠歪着头打量片刻,给他加了四条腿和一个脑袋,变成了一只乌龟。

“我要特签。”牧云笙顺嘴说出《鉴宝》当中让他印象深刻的句子,他记得有好多呢!

温肃柠就给他写在身上,四五分钟后,他回过神来,看到牧云笙上半身纵横交错的黑色字迹,心想这是在干什么。

“不行,别把我笔写没水了。”温肃柠就要把笔收起来,结果牧云笙一下子从他手中夺走,刷刷在温肃柠手背画了两笔。

温肃柠:“…………”

龙飞凤舞的字迹写的大概是“牧云笙”。

“怎么样?我的字也不错吧?”牧云笙捧着温肃柠的那只手,邀功般问道。

“不错。”温肃柠将手背贴在他脸上,记号笔的笔水还没干,等到温肃柠把手拿下来,字也在牧云笙脸颊上印了一份。

牧云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低头看着自己满身的特签,心满意足。

但是吧,好像还能再顺势玩点别的。

当看到床单上印着的黑色水笔痕迹,温肃柠就知道它是洗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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