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洪荒之丛林之王 第41章

作者:斜月三星 标签: 人兽 穿越重生

极光摇头,却扯着魁斯不放,又缓了一会,才开始继续说话,“很多很多,整个虫谷,都装不下,虫谷两边的山上,全都是,密密麻麻,像虫子……我到的时候,看,看见了土伦兽王,它好像……很愤怒……告诉大家一定要小心……”

这样一段话,几乎就耗光了极光全部力气,他于是又喘了一会,才断断续续的接着说,“把我放在这,你快走吧。告诉大家,千万小心……”

魁斯在脑中迅速的衡量了一下,然后把极光放到了路边,就头也不回的跑下山去了。

山下最大的变化,就是原本架设在护城河上的十六根独木桥已经被撤去了十五条,仅有的一条还是背对着土伦兽潮前进方向的。桥两端原本盖着厚土以作固定的墩土已经挪掉,显示了这最后一根独木桥也随时会被拆除。在圣金源,护城河就像纪浩然想的那样的确是保护圣金源的天然屏障,但是纪浩然没有想到的是,这条河同时也是其其卡生活,战斗,捕猎的场所,半人半鱼的兽化体质,使他们成为圣金源护城河里最锋利的一柄匕首。

魁斯一进入忙碌的兽群,就把极光带回来的消息传达了出去。山下的气氛,变得更紧绷了。

其其卡和所有属于圣金源的水声类兽人都开始下水寻找最利于自己潜伏和攻击的位置,猛犸象们也在不断的甩动鼻子。

如果说其其卡是圣金源隐藏在护城河里的最锋利杀器,那么猛犸象就是兽潮来临时第一波接触战的前锋,他们将使用粗壮的四肢灵活的鼻子给予兽潮践踏抽打类攻击,这种攻击在兽潮铺天盖地的出现时是打击面最大杀伤入侵者效率最高的,但与此同时,激烈的战斗也使得他们很难有机会回到部落的战友们身边去,最后不得不陷入兽潮的汪洋中精疲力竭的直到死去。

因为这种敢死队似的冲锋地位,猛犸象是圣金源部落里唯一个拥有为数不少老年兽人的种族,但是这一战之后,这些老年的猛犸象就都将完成他们的宿命,为部落尽忠战死。

魁斯看着这一切,紧紧的抿住了棕熊的嘴巴。

作为族长,他最不愿看到的就是兽潮来袭,因为那意味着部落将会大伤元气,有大量的小兽失去双亲甚至成为孤儿,即使几千年来圣金源从没在兽潮攻击中失败过,仍然改变不了这种切身的悲痛。

背后有人在扯他腿弯处的熊毛,魁斯扭身低头。

没有异化的少年比他兽形的膝盖高不了多少,与他粗壮的熊腿并立,显得更纤细了。

“魁斯大叔,我想到个办法,也许,可以帮助猛犸……”莱利忐忑的说。

魁斯一下子来了兴趣,魁梧的兽躯快速缩水,眨眼的功夫变回人形,与莱利面面相觑,“什么办法,快说。”

“上一次,在山里遇上小股土伦兽,是西蒙把我从天上吊回来的。所以我想,我们可以让骨龙背着石头树桩什么的,从天上往下砸土伦兽……”

这个办法让魁斯的眼前骤然一亮,这个办法太好了,石头在护城河底有很多,其其卡现在就能往下搬;而新砍下来的树桩含水分,比石头也轻不到哪去!

魁斯大力一拍莱利的肩膀,“好小子,真聪明!”

转身匆匆忙忙的召集人手去了。

不大一会,水里开始下饺子似的冒起了气泡,其其卡们纷纷扎着跟头潜入水底,与此同时,大量的剑齿虎兽人开始循着最后一条独木桥首尾相连的跑出圣金源,直奔不远处的十万大山。

三天的时间,圣金源山下的栅栏外,活生生堆起了一道褚色长城,战略储备是永远都不嫌少的,剑齿虎们几乎铲平了离部落最近的山头。

相比之下,一次只能搬一块石头上岸的其其卡在水底翻石头的做法在效率上就逊色太多了,到最后,他们干脆放弃了搬石头,转而开始打捞在河上游飘下来的圆木,那是纪浩然看到后想出来的办法,比起猛犸象驮剑齿虎拖的往部落里拉单棵树,循着河水上游的岸边边砍树边放排要更有效率。

临近大战,所有兽人的脸上都布满了坚毅的悲壮,根据信鸥的高空侦察,再有一个时辰,当太阳升到树梢的时候,土伦兽大军就要抵达圣金源东侧的草原了。

万籁俱静中,一个浑厚的声音铿锵响起,“兽神庇佑,金源永存!”

好像平静的水面投下了一颗石子,声浪就以这声音为出发点,眨眼间像所有兽人战士蔓延过去,“兽神庇佑,金源永存”“兽神庇佑,金源永存”……

此起彼伏的声音渐渐融汇了频率,变成整齐划一的誓言,“兽神庇佑,金源永存!!!”

声震九霄!

坐在圣金源最高处的纪浩然自然也是听见了的,他怔了一会,感觉脸上有些凉,便抬手摸了下脸,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自己已经泪流满面。

部落里的兽人在这几天回来了四分之三,但是这其中,没有他的金鬃白底黑地。

家里昨天就已经断粮了。肉食吃尽的时候,纪浩然犹不相信金鬃他们这次居然会失约,直到在视野最好的山尖上空等了一个下午,从“西北望,盼兽郎”到“西北望,念夫秧”,他才不得不相信这么多年来,金鬃他们第一次没有把自己的肚子放在第一位的事实,发生在眼前了。纪浩然不是不委屈的,但是这委屈在金鬃他们回来可能会遭遇到的危险面前,又变得不堪一击,直到他吃了泰迪送来的部落里的储备粮,才慢慢从自怨自怜里拔出来,把心思放在即将展开的大战上。

兽群在进入平原后,会很快把部落整个围剿起来。没有个一两月的时候不会打完,到时候部落里是一定会断粮的,据说一旦发生这种兽潮反击战,平时在水下自成一统的其其卡就会忙碌起来,他们将在战事未结束之前担任整个部落的后勤供应团队,一直到战斗结束,或者是需要他们上战场的那一刻!

比较了其其卡又要准备上战场又要养活整个部落居民的艰巨任务,纪浩然只能抹掉眼泪,掉头往山下的魁斯家走去。

那是纪浩然给自己圈定的战场:在整个保卫战期间,担任魁斯家孤儿院的临时看护。

掉头而去的那一瞬间,纪浩然不知道,远方的地平线上,第一波土伦兽潮终于出线了……

第20章 保卫战开始

部落里现有七十岁以上的猛犸象一百八十七头,五十到七十岁的二百六十五头。但是第一波接触战,魁斯只派出去十头接敌。

十头老象这两天吃的饱睡得好,精神抖数,一点也看不出他们是去面对一场没有归程的战斗,魁斯握住老象小队领头人灰背的手,眼眶泛红,“老叔叔……”

“嘿,小子,不要这样,”灰背老象仍然挺拔的脊梁看不出一点老人的颓态,蒲扇似的的大巴掌猛拍魁斯的肩,“我和我的老兄弟们都很兴奋呢,我们一直在等着这一天难道你不知道吗?老得不能进山,只能让大家供养,这是兽人一生最大的耻辱,它让我一直很羞愧,可是我还活着,厚着脸皮分走你们辛苦打回来的猎物,苟延残喘的活着,你知道这是为什么?那是因为我知道,我的使命还没有结束!!!而现在,就是我完成我的使命的时候,我终于可以挺起胸膛毫不脸红的去见兽神啦,你该为我高兴!高兴!!!”

老灰背挥舞着手臂,兴致勃勃的好像一个返老还童的孩子,他转身,大声嚷嚷,“嘿,老兄弟老伙计们,我们老了吗?”

上百头老象气势营天,“不老!!!”

“对,我们不老,我们还能战斗,土伦兽算什么,让我们为部落冲锋!兽神庇佑——”

“金源永存!!!”

扑啦啦变身异化,十头老象踩着地动山摇的步伐义无反顾冲进土伦兽群,瞬间血液奔溅,兽皮横飞,接近十五吨的体重是他们最为致命的武器,只要有土伦兽被踩住,哪怕只是一点一点的边儿也会立即失去战斗能力。

甫一结敌,老象们就在土伦兽潮中撕开了一道血浆与尸块的口子。

魁斯站在大后方,对前方的战况视而不见,眉心皱得紧紧的。

圣金源只有冬天被兽潮袭击的经历。那个时候土伦兽袭击部落,目的简单明确,就是饥饿造成的缺粮。所以一旦战事开启,被猛犸象的践踏攻势踩死踩伤的土伦兽就会成为饥饿野兽的口粮,他们会成群结队不要命的冲到猛犸象脚下抢吃,从而给了猛犸象不费吹飞之力只要抬抬脚就能完成的二次杀伤,可是现在……

很明显土伦兽们并不饥饿,受伤的分尸的同类对它们毫无吸引力,它们完全熟视无睹的绕开猛犸们继续前进着,造成灰背们还得追着土伦兽踏踩。

这不是个好现象,灰背他们十个毕竟老了,像年轻人那样长距离追逐,不间断奔跑,会大幅度的消耗他们的体力,令他们的战绩大打折扣。

魁斯身边的临时助手,剑齿虎潘也看出来了,在一片狂热的请求出战的战士呐喊声中轻轻出声:“族长,让我们上吧!”

圣金源虽然是个混居部落,但在居民构成上,多少还是有些偏重的,比如剑齿虎,是整个部落人口最多的种族,几乎占了整个部落三分之一还要多,其次就是水中的其其卡,但是他们的战斗力虽然强横,致命弱点却是不能离开水,所以虽然有不逊色于剑齿虎的居民基数,却无论如何不能成为部落的主要战斗力。

至于能够飞翔的以信鸥和骨龙为骨干的飞行种族,在这样的地面接触战中,根本就没有用武之地,离地面稍近被土伦兽跳到背上就彻底完了。

剩下的,还能称之为族的,就是猛犸象群,至于像魁斯这样的棕熊,斯堪纳的史前巨鳄,都只是三五家小小门户,根本就不成气候。

此时站在潘身后的剑齿虎小伙子已经有好几个看不下去了,嗷嗷叫着异化出壮硕的兽形,狺狺嘶叫,锋利的脚爪拼命在地上抓挠,随时准备一跃出击。

魁斯把牙一咬,转身看向潘,“把小伙子们叫回去睡觉,现在,马上!叫其其卡现在就开始捕鱼,我要很多很多的鱼,很多很多,你明白吗?今晚要打一整夜的,也许接下来的一个月都要不停的战斗,不能把精力都浪费在第一天!潘,叫小伙子们务必休息好,今天晚上,就该轮到他们上场了!”

潘的眉头很快的拧了起来,剑齿虎是王者,山林中的王者,不能出战却在同僚们拼死搏命的时候睡觉,这太不符合他们杀伐的天性了,但是出于对族长的敬畏,令他最终也没有说上什么,而是转过身,匆匆去布置魁斯的交代。

“骨龙飞行队,投掷骑士队,准备!”

几分钟后,一只只翅膀展开几十米的庞大骨龙载着早就打好摞的圆木飞上了天空。与之前莱利出的主意稍有不同,在经过部落里的众多人集思广益之后,骨龙们除了要载着武器上天,还在同时搭载上一位“骑龙”勇士,骑龙勇士的作用就是把骨龙载着背上的圆木一个一个手动投掷到土伦兽群中去,这么干的好处就是对战双方完全不用接触,全靠勇士们的眼力和臂力伤敌,虽然在单个攻击数量上不如猛犸,但是全无伤亡,非常安全。

一直以来以负重飞行见长,一到生死存亡的战场就只能靠后站的骨龙种族早就在这样长久的窝囊境地中憋足一口闷气,此刻终于得到参战的机会,哪怕仅仅是作为坐骑和运输机的存在,也令他们非常兴奋,一个个通通拿出了看家本领,在空中纵横飞舞,俯冲交错,一忽又稳稳的悬停,让骑着他的战友可以全力发挥。

护城河内岸,不能上战场却在一出生就在内心深处种下守护部落信仰的兽人少年,正快手快脚的把堆放的圆木重新摆放成一个个四四方方的整齐摞子,这样的一摞在需要的时候只要两个人抬着底就能直接从地上转移到骨龙背上,非常方便快捷。

而另一群比少年们更小一点的半大孩子,则忙着把其其卡从手中捕捞上来的鱼虾水食运送到部落里离部落大门最近的斯堪纳家,上百个兽人雌性正聚集在以此为中心的七八个兽人家宅中,围着一堆堆篝火忙不迭的处置流水价送来的吃食。

而在整个部落都全力以赴动作起来的时候,圣金源的半山腰却有一个人默默的走在安静的小路上。

纪浩然就是那个人。

他走路从来都是抬头挺胸的,非常阳光的样子,但是现在,他却低着头,好像地上有什么东西非常吸引人一样。

纪浩然的心情现在特别糟糕。

魁斯家的小萌物们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一个一个安静的过分,平时为了一块炖肉的形状都能打起来的闹腾小子们,一反常态的集体绅士起来,吃饭,喝汤,撕扯烤肉,一切平时都是打架由头的事情他们居然做得非常安静,这种安静反衬出山下已经打起来的厮杀声特别响亮,让纪浩然的心情非常灰暗难明,以至于不得不逃离出来。

而现在从这个位置,纪浩然若还像往日那样仰脸朝天的走路,整个草原上空盘旋飞舞的骨龙就抖映入眼帘了。再加上地上那密密麻麻的土伦兽群,把整个草原都覆盖上了一层灰衣。在视线所到范围内,这种灰泱泱的颜色连绵不绝,纪浩然的心情更加复杂,他简直不敢想,如果金鬃白底黑地在这个时候回到部落?

那三个永远容不得别人在他们面前嚣张的家伙一定会义无反顾的加入战团的!

视线里忽然出现了一道影子,纪浩然下意识的抬头,前方不远处逆光,站着一个人。

纪浩然一眼就认出了对方,是部落里的祭师兼医师。

如果说祭师在部落里象征神权让人敬畏,那么医师就是部落里受尊敬的,至少在纪浩然以前就对金鬃白底黑地他们每次受了伤都能自己去森林里找药物的行为拜服的五体投地,可是面前这个人,纪浩然尊敬不起来,不仅尊敬不起来,纪浩然甚至是厌恶他的。

要不是他信口开河的说莱卡是无相儿,莱利就不会为了拯救弟弟而受伤,可是当西蒙吊着莱利回到部落,这个老家伙居然说什么——庇护无相儿就是在部落招揽灾难,所以想好?可以,听天由命吧,如果兽神在天上原谅了你,伤自己就会好的。

听听,这是医生该说的话吗?

纪浩然把眼皮一塌,视而不见的继续往前走。没成想两具身体交错的瞬间,一把干枯粗哑的好比乌鸦叫的声音猛然间钻入耳蜗,“无相儿会为部落带来灾难!”

纪浩然脚下一个踉跄,死死忍住了回头破口大骂的欲望!

一直到走进莱利的家,这股怒火还憋闷在纪浩然的喉咙里,让他没开口说话先狠灌了一大石瓮凉水。

清水下肚,透心凉爽。纪浩然探头探脑的张望,没看到莱利和莱利妈妈,连莱德都不在家。

院子里只有半人高的莱希领着膝盖高的莱蒙在似模似样的照顾莱卡,看见纪浩然进来,很有礼貌的等他喝完水才叫人,“纪、叔叔……”

因为部落里没有姓纪以及名字带纪的人,莱希发出这个音的时候总有些吃力,咬字很重。纪浩然在心里暗叹一声,蹲下来摸了摸莱希的头,“莱希乖,你妈妈和哥哥呢?”

还不满三岁的莱希一本正经的扳着手指头挨个给纪浩然讲解,“妈妈去斯堪纳叔叔家帮忙做饭,莱利哥哥是童军,莱蒙哥哥跟莱利哥哥走的,他说他要学习怎么当童军……”

圣金源的兽人七岁成年,四岁到七岁之间都是少年时期,在部落发生重大事故的时候作为童军参与其中,而三岁以上四岁不到的,习惯性的称之为童军预备役,会主动加入后勤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为部落出力。

莱希讲完母亲和哥哥们的去向,一本正经的扬起小脸看往纪浩然,用他特有的叫人法问道,“纪、叔叔,兽潮,什么时候会退啊……”

把个纪浩然问得心里发堵,哑口无言。

第21章 鱼腥线

那边莱蒙很有小哥哥样的哄睡了莱卡,一转头就变成了邀功的小弟弟,摇摇晃晃的走过来扯莱希,吮着手指两眼亮晶晶,“哥,弟弟睡了,烤鸟……”

莱希为难的摸摸弟弟毛绒绒的脑袋,“哥哥不会烤,我们再等两天好不好?等莱利哥哥回来?”

莱蒙不高兴了,手指头也不吮了,大眼睛了放射出明晃晃的失望,“鸟,要瘦的……”

莱希其实就比莱蒙大了大半年,除了个子高了半个脑袋,智力发育上实在相差无几,听见弟弟的话,也陷入为难的境地,低头为难了半晌,终于想起在场还有个大人,且是好像很有烧烤技术的大人。

如此这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纪浩然现在就怕回到魁斯家,小孩子们不懂事混闹固然让人头疼,可一大群本该猫嫌狗不理的小萌物突然察言观色小心翼翼起来,哪怕他们小心翼翼的对象不是自己,那结果也只有更让人难过的,纪浩然当即卷起袖子,踅摸着莱利家的同时问道,“要烤什么?我来。”

院子里原来堆草窝的地方,现在一溜排开四五个小土篮,都是用树枝藤条编起来的,大小不一,有口晾开的,也有两个扣在一起的,不得不说,莱利真是一把过日子的好手,他从纪浩然处学来手艺,马上就举一反三物尽其用。莱希走过去,掀开其中一个两个互扣的,指着里面说,“鸟,莱利哥哥抓的!”

纪浩然走上前,认出是部落里最常见的朝鸣鸟。

这种鸟个头比麻雀大一圈,是部落后方的十万大山里最常见的鸟,连带着,部落里也经常会飞进来。这种鸟,因为一天里只有清晨太阳升起之前会叫上一阵子,因此得了朝鸣鸟的名号。它们飞行高度不高,但是瞬间爆发力很强,加上胆子和个头一样小,在山林里虽然种群庞大,却也并不是太好抓的,特意去抓,逮上一天也未必能抓住几只,自然不会有人去打它们的主意,不过莱利家多少算做是部落里的特殊贫困户,莱利会顺手抓回来一些给弟弟们当零食,也不算是意外的事。

让纪浩然比较意外的是,现在这篮子里的十几只朝鸣鸟,居然个个精神萎靡,拿手一捏,肚子都扁扁的,一点食都没有,难怪莱希打开篮子的时候,它们一个个的动也不动的趴在篮子底。

纪浩然总算明白莱蒙的那句“鸟瘦”是什么意思了。

他又好气,又好笑,难得看莱利做事也有忙不过来的时候,居然忘了给鸟喂食了,搞得这几只都跟非洲难民似的可怜。

既然主动揽活上身,纪浩然也不愿弄得太敷衍了,干脆一指睡得口水滴答的莱卡道,“抱上他,去我家吧。”带着一串小尾巴回了家。

想是不敷衍,但在山下喊杀声阵阵,一声惨烈嘶吼就是一条生命的时候,纪浩然也没什么心情煎炒烹炸花样翻新,他打得主意是把朝鸣鸟洗剥干净了,油炸!

部落里不管再富裕的家庭,逮到野生的猎物都是很稀罕的东西,兽人胃口又好,烤肉下嘴的时候根本就是肥瘦不拘一样香,唯独纪浩然,平时隔三差五的就得给自己整个炒菜换换口,所以他家里有用动物的脂肪烤焙的荤油,现在有莱希帮手处理鸟羽毛,纪浩然自己架上火堆,没多久就把洗剥干净的白条鸟扔进融化的荤油中炸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