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公子种田 第12章

作者:花落倾语 标签: 异世大陆 种田 生子 穿越重生

  床侧没有温度,那个男人应该很早就起床了吧。

“小谨,你醒了?”李乐进屋,想看看自己弟弟醒了没,没想到进屋便对进一双黑眸里,不禁惊喜的叫出声。随即也不管李瑾,反身出了屋,便走便喊,“爹,阿爸,二哥,小谨醒了。”

  李瑾听见那刺耳的叫声,皱了皱眉,正想叫这个一惊一乍的三哥小点声时,就见人跑了出去。再听见那呼喊声,皱起的眉松开,嘴角勾起一抹弧度,眼里也出现了暖意。这种被人重视的感觉,除了那三个好友,好像就没有谁给过他。

  

  一会儿屋里就进来了四个人,包括刚出去的李乐。走在最前面的,便是李瑾熟悉的阿爸,程风。

  程风在见到自己的小谨睁着眼睛,含笑看着门口时,脸上是边哭边笑,多日来的担忧也去了不少。几步走至床边,握着那瘦弱的手掌,哽咽得一时无法出声。只是连连用手抚摸着床上孩子的脸。

  

  进来的李大有跟李阳李乐,虽不像程风那样流泪,但也是红了一双眼眶。

  李瑾在床上躺了三天,全身都躺软了,加上后脑勺磕的那一下,估计还是有点严重,醒来一天多了,那里还能感觉到一阵一阵的抽痛。

  李瑾醒了过来,程风自是高兴,更是买了肉,杀了鸡来酬谢神恩。

  

  几天后,李瑾便央求着下地走走,他都快觉得自己身体要躺生锈了。这没病也会被憋出病来的。不就是脑袋被磕了下嘛,又不是不能动了。最后程风实在磨不过,便也答应了下来,只是让他最多在院子里走动一下,出院门那是不可能的。

  修养了一段时间,除了后脑勺上缺了一块头发以外,身体虚弱了点外,其他的,李瑾基本已无大碍。二哥李阳早在他醒来的第二天就回酒楼上工去了,那么大一个酒楼,要不是知道他家的小哥儿有事,哪里肯让他回去。

  

  期间几个相熟的小伙伴都一一来看过他,只是再次见到那些个熟悉而稚气的脸庞时,李瑾表情有点囧。以后就要他跟那帮子小屁孩玩?

  因为李瑾这次的伤,程风看他变得严了起来,爬树,那是不允许的。下水捉鱼,那是禁止的。进山,那是要有他陪着的。总之,李瑾觉得自己都快变成犯人了。不过每每在见到那张担忧的脸时,李瑾又不觉心软了下来。不去就不去吧,反正他也不是很想去。何况还是跟那一帮子小屁孩去玩。

  

  也许是怕自己管的太严了,他家小谨会被管出逆反心理来。程风想着明天要去镇子上买些生活用品,家里收成的麦子还得卖一些。便决定这次把他家的小谨带着一起去。以前觉得他小,又因为是金色莲印的天赐哥儿,怕跟着去人多的镇子看不过来,再被那些人贩子给拐了去,所以李瑾已经十岁了,也没有去过镇子上。

  

  “小谨也十岁了,明天带去镇子上逛逛吧,看他有没有什么喜欢的。”程风坐在屋檐下,缝补着手上破了一个洞的衣服。

  “嗯。”坐在一边修理着农具的李大有闻言,看了一眼坐在桃树下盯着树上还是青涩的果子发呆的小儿子。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总觉得自那次昏迷后醒来,他的小儿子好像变了。虽然也会撒娇,也会叫他爹,叫风儿阿爸。但是,想到每次早上去把他叫醒,都会被怒瞪的场景。不禁皱了皱眉。

  

  只是眼睛在看向那怎么都是自己孩子的脸庞时,心里的疑惑收了起来。大概是那次伤着脑子后的后遗症吧。

  “去镇子上,明天吗?”晚上,一家人坐在一起,就着微黑的天色吃着晚饭。农村,大家吃饭都早,尤其是热天。更是会在天还未黑之前,就把该做的都做了,晚饭一吃,洗涑完,也差不多天黑。然后就该上~床睡觉了。

  

  听见阿爸说明天带他去镇子上,李瑾不免抬头有点惊讶。记忆里,他还从来没有出过这个村子。以前也不见他阿爸带他去镇子上,这次怎么就愿意带他去了?

  “以前你小,怕被人拐了去。”程风往李瑾的碗里夹了一筷子肉,开口解释道。

  “哦。”李瑾点点头,心想着只要不是暴力带他走,他怎么可能会被人给骗了去。不过这话他当然不会说出来。

  

  第二天,天才刚放亮,家里就已经响起了开门的声音。李瑾睁开眼,看了一眼窗外的天色,也不知道是爹还是阿爸,这么早就起来了,嘀咕了一句,翻了一个身又睡了过去。

  这几天早上,阿爸跟爹还有三哥,总会在他熟睡的时候来叫他。前几次一时忘记了现在的处境,还以为是在上官家,所以也没有收敛自己的起床气。被人叫醒后,也不管是谁,就给吼了过去。后来多了几次以后,他也不敢吼了,怕被起疑,但是被在熟睡的让人给叫醒,还是有怒气的。不能吼,他瞪总行吧。多了几次后,也没有人会在他熟睡的时候来叫醒他了。

  

他记得,小的时候他是没有起床气的,是什么时候有这个坏习惯的?李瑾再一次被人叫醒后,翻了个白眼。一边迷糊的任由阿爸给他穿衣,一边想着自己是什么时候养成的起床气。

  好像是自十二岁那年,被爷爷逼着去熟悉公司业务开始。刚那一段时间,因为不太熟悉管理,总要忙到很晚,尤其是寒暑假,更是有时候还会熬夜。通常一般孩子还在熟睡的时候,他却埋首在一堆的公司财务报表,招标跟企业策划案里。

  

  起床气,好像就是那一段日夜颠倒的时候弄出来的。

  杨柳镇不大,却也不小。纵横交错,真要细逛起来,也要小半天的时间。

李瑾坐在牛车上,身边挨着他的小跟班,赵尧。不大的牛车上挤了七八个小哥儿,叽叽喳喳的吵人。李瑾皱了皱眉,有一搭没一搭的跟边上找他说话的赵尧聊着。一双眼睛好奇的在四周溜达,道路是碎石块混着泥土铺成,天气好的时候路还好走。可一旦下雨天,这路便成了泥路。

  

  道路两旁都是田地,现在正值六月份,正是地里各色蔬菜茂盛的时候,水田里也是抽着穗子的水稻。再过的一段时间,今年的水稻就该要收成了。

 田地边,种植着各种果树,梨树,李树,桃树,硕果累累,偶尔期间还夹杂着几株樱桃树,只是上面只剩绿叶,再无红色。偶尔也能见到一两株芭蕉树,挂着串串的青色弯曲。

  几只土狗来回的在人群见奔窜,一般村子里,要是上镇子,多是结伴一起去。尤其是收了粮食,需要到镇子上去卖时,大家都是几家一起。

  

  这次不少人就是去卖麦子的,农民,一年种的粮食,少半留着吃,做种的留下,其他的,多是卖给了粮铺。

  一行人热热闹闹的进了城,把粮食卖给了相熟的常年收购附近村子里的粮食铺子后,便分了开去买自己要买的东西,约定了午时再镇子口集合。

  程风拉着李瑾,先是去了布店,买了几匹布,又去了点心铺子,买了几样便宜的点心,再到杂货铺子买了些调料。便带着李瑾随处逛了起来。

  

  李瑾跟着自家阿爸窜进窜出,眼睛都逛花了。前世那些东西,在这里没见到几样,除了那些鸡鸭鱼肉,倒是很少有东西相熟。尤其是见到那些陶瓷的时候,作为商人的本色,不免让他估量着它们在现代的价值。

  在经过一个卖糖葫芦的小贩时,李瑾扯了扯程风的袖子,“阿爸,我想吃糖葫芦。”真是可怜呐,这一世,貌似还没有吃到过这玩意儿。

  

  笑着拿着糖葫芦,咬了一颗在嘴里,一边回味着那酸甜的味道,一边忆起前世,他对于这种酸甜的东西,总是莫名的喜爱。纯甜的东西,他反而不喜欢了。因为这种喜爱,还被那三个好友一通取笑。只是现在,物非人非,也不知,还有没有再相见的时候。

  “去哪里,阿爸。”看着身边着装古朴的古人,李瑾咬下第二颗糖葫芦问道。

 “去看看你二哥,顺便看看他要不要添衣服。”程风紧紧拽着手里的小手,生怕给走丢了。

  

 边走边吃,一会儿便到了一家酒楼门口,抬头看去,一块镜祝鹌嶙值呐曝夜以谡校髟侣ィ炕拐媸侨〉梦难拧?辞辶松厦娴娜龇碧遄趾螅铊×艘⊥贰8抛约野肿呓苏庖患彝獗砥桑诶镂萝暗木坡ァ�

  见到自己二哥时,他身边正站着一身穿青色衣衫的年轻男子,因为正面对着门口,那人的长相,李瑾看了个清清楚楚。

  

  极品帅哥,这是李瑾看完后的评语。冷酷,面瘫,这是李瑾对年轻男子的第一印象。年纪看起来跟他三哥差不多大,却不成想,年纪轻轻就是一个面瘫。真是可惜了。

  李瑾看了一眼上楼的男子,摇摇头,几口吃完了手里的糖葫芦。

交易

 楚逸绝冷着一张脸听完眼前年轻的掌柜的汇报,点了点头,又轻声说了几句,便上了楼去。

  李阳摸了摸汗,这是他头一次面对这家酒楼背后的老板,虽然这个跟自己年纪相仿的人只是一个少爷。可也摆脱不了在面对那人时,自己心里的紧张。

  一转身,就见到自家阿爸领着弟弟站在不远处看着自己,连忙几步走了上去,“阿爸,今天是过来卖麦子吗?”一只手伸出揉了揉边上好奇打量周围的李瑾的头。

  

  李瑾收回四处打量的眼睛,有心躲开头上的手,又怕引起怀疑,一脸的纠结。

  站在楼上床边的颀长身影,把这一切全部看在眼中,冷硬的脸部线条在看见那清秀的脸庞上纠结的神情时,柔和了一下。不知为何,心里因为被调来这小镇工作而不快的心情,也因为这一幕,而稍微释然了一点。

  

  楚逸绝回身,来到书桌边坐下,冷声问着屋里的另一个黑衣男子,“还没有我哥哥的消息吗?”

  “回主子,还没有。”黑衣男子单膝跪地,不卑不亢的回道。

  “继续查。”楚逸绝挥了挥手,黑衣男子闪身消失在屋内。想着自己那个玩世不恭的哥哥,楚逸绝觉得自己的头痛了起来。家里就他跟哥哥两个孩子,大哥不愿守着偌大的楚家,喜欢到处游玩。

  

  最后在被爹逼得不行的情况下,留书一封,走了,至今也没找到人。而他因为事前就知道,被他爹扣了一个知情不报的罪,然后他就从云城给调到了这个偏远的小镇子来。

  本来就因为他哥把一堆烂摊子丢给他不高兴,这一下被调来这种小地方,心情就更糟了。他也不愿做这些繁琐的事,奈何他大哥聪明的提前走了,就剩下他。微微叹了口气,看来这以后,这些事就得落在他手里了。

  

  “嗯,顺便带小谨出来看看。”程风看着这个现在出息了的二儿子,一脸的骄傲。谁不希望自家孩子有出息,所谓望子成龙便也就是这样了。他不期望自己孩子做大官,挣个多大的家业出来。像这样,有一份稳定的工作,又不用有多少尔虞我诈,就是最好的了。

  “小谨想吃点什么,二哥请你。”李阳转头,微笑着看向身边的小弟,豪爽的说道。

  “真的二哥请客?”李瑾四处看了一眼,也没看到有什么菜单菜牌子之类的东西,不禁皱眉,真是不方便。心里也才想起以前看过的那些无聊古装剧,貌似里面都是小二报菜名,然后顾客点菜的。

  

  “当然,只要不是龙肉凤肉,你二哥如今还是能请得起的。”李阳含笑点头,等着自己这个宝贝弟弟开口。见他半天不开口,皱眉四处看,不禁问道:“小谨在找什么?”

  “没什么。”摇摇头,李瑾面向自己阿爸,“阿爸,我想在这里玩儿几天,可以嘛。”撒娇的语气出口,李瑾不禁恶寒了几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算了,反正他现在是个十岁的孩子,正是撒娇的年纪,何况这里又没人知道这具小身板里面是一个十七岁的灵魂,撒娇也没人会说他啥。

  

  “怎么想在这里玩儿了?”程风摸了摸自己小儿子的头发,手掌在触到后面那条虽然已经愈合,却仍能摸到的伤疤时,微微停顿了一下。

  “就想在这里玩儿几天。”李瑾跟阿爸还有二哥站在一边,不妨碍往来的小二传菜及顾客走路,一边跟自己阿爸撒娇。原因?难道说他想在这里看看有什么商机?或者跟他们说,他居安思危,未雨绸缪?

  

  “这。”程风有点犹豫,这孩子才刚好,他一点也不想让他离开自己身边。

  “阿爸,没事的,就让小谨留这里玩儿几天吧,过几天不还要来一次镇子吗?到时候你再把小谨送回去。这边我都熟,不会有事的。”李阳见自己小弟一向乖巧,好不容易有个要求了,哪里有不帮着说的道理。何况他也觉得自己小弟都十岁了还总在那个小窝窝里呆着不好。总要见点世面才是好的。

  

  “阿爸。”见自己阿爸动心了,李瑾再接再厉,这个镇子看起来虽然不大,指不定就能让他发现什么商机。家里虽然还算殷实,可谁也不会嫌钱多的。上世的记忆就让他知道,有钱才是好的。不用大富大贵,至少要谨防着点天灾人祸。这人活一世,谁能保证一生顺风顺水,平平安安到老?保不齐哪天就有个什么灾病需要大把银子的。

  

  上世的经验就让他知道,人要居安思危,未雨绸缪。不要什么事等到发生了,才来抓瞎。家里那点存钱,依他看,如果有个什么旱灾什么的,就全进去了。到时候米比黄金贵,就那么几十贯银钱,够干啥的。

  这古代,他可是知道天灾人祸可是经常发生。就现代还时常有个人祸呢。

  

  “好吧,可得乖乖的听你二哥的话。”禁不住央求,程风点了点头,算是答应了。

  “阿爸最好了。”李瑾又用甜腻腻的撒娇语气恶心了自己一把,然后成功的留了下来。

  站在门口,向走远,很快消失在人群里的阿爸挥挥手,便转身进了楼里。趴到柜台一边不挡着客人的地儿看着噼里啪啦拨动着算盘珠子的二哥,眼珠转了一圈,也不知道在想什么。

  

  其实刚才跟他阿爸在街上溜达那一圈,他也没有仔细看过那些小摊子上的东西,所以也就不知道这个世界有些什么东西值钱,或者说是没有发现什么商机。

  杨柳镇位于苍云国偏南方,所以这一出了镇,往南走,再过几个镇子,出了关,便是蓝渊国。虽然跟真正的关口离了上千里路,但是这国与国之间的往来贸易,杨柳镇也能沾点光。虽不能像关口小镇那样富饶,却也算得上一个不错的镇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