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怪书斋 第143章

作者:弄清风 标签: 灵异神怪 甜文 玄幻灵异

  心里,空落落的。那里曾经装着什么?宋书很清楚。但是他把它丢掉了,还有再捡起来的资格和勇气吗?

  他现在真的幸福吗?还是在自欺欺人?

  宋书的视线渐渐模糊起来,这时身后有个人不小心撞到了他,一下将他拉回现实中来。他有些失措,茫然地站了一会儿,然后抹了抹眼角,离开人群跑进了夜色里。

  那背影,有些落荒而逃的意味。而王军最后看了他一眼,转身看向路另一边的尽头——星君已经站在那里等他,他也要去向自己的终点了。

  路边的长椅上,陆知非看着逐渐走向两端的两个人,夜色分割开他们的身影,每一端的尽头都有着不同的结局。每个人都会有每个人的选择,正如那些羡慕宋书的同学,心里羡慕着,可脚步却也还奔波在追梦的路上。

  商四递过来一支甜筒,“其实如果你想跟马晏晏出国进修的话,那也挺好的,只要记得把我带上就可以了。”

  陆知非定定地看着他,然后蓦地笑了,低头揉了揉小结巴婴儿肥的脸蛋,说:“可是我怕你吃不惯法国菜啊,你说是不是,小结巴?”

  小结巴懵懵懂懂地眨巴着眼睛,只觉得此刻的陆知非很温暖,让他不由得想要靠近。大家都走了呢,小结巴要乖乖的、乖乖的。

第一章 高考进行时

  芍药花开的五月,妖怪书斋又迎来了一位新住户,破魔小结巴。不过除了娇小的体型,这新来的小弟跟太白太黑两位大佬可一点都不一样。

  严格来说,陆知非是以裁缝铺老板的名义将他收养的。小结巴作为裁缝铺第一名正式员工,性格乖巧、工作卖力,跟某些鱼的好吃懒做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太白太黑一开始还很从容地展示着大佬的气度,可没过几天他们就感觉到了危机,开始慌了。

  陆陆居然给新来的小弟剥虾壳!陆陆居然给新来的小弟做了滚边的漂亮小围裙!陆陆居然让新来的小弟睡他屋里!

  还有主人,他居然亲手给新来的小弟做了一张小木床!

  太白太黑抱头嘤嘤嘤,深感自己在书斋的地位即将不保,于是担忧得饭都吃不下了。偏偏商四还幸灾乐祸,说正好可以减肥。

  小结巴却是挺在意的,怕太白太黑不高兴,还主动把小木床让出来给他们睡。只是两个小胖子太肥了,睡进去就卡住了,被商四端着一路从卧室展示到厨房,羞也羞死了。

  痛定思痛的两个小胖子决定通过辛勤劳动挽回自己的形象,每天起床之后就去裁缝铺报道,跟小结巴一起争当三好标兵。只是他们没想到的是,裁缝铺里除了有小结巴争宠,还来了一个马晏晏。

  马晏晏是陆知非最好的朋友,关于妖怪的事情陆知非早晚会告诉他,但不是现在。于是三个小家伙不得不开始了捉迷藏的游戏,谁先让马晏晏发现谁就是小狗。

  马晏晏是取经来了,不是取陆知非的天赋才能,而是取他淡然的态度。出国进修的事情已经定下来了,因为马晏晏不想多年之后自己的设计稿也被装在纸箱里供人唏嘘,他坚信自己的大作应该在秀场上大放光芒。

  为了更好地实现梦想,马晏晏决定把出国前的最后几个月时间全部花在陆知非的裁缝铺里,好好地沉淀一下。

  很快他就发现陆知非在做一些奇奇怪怪的衣服,有些小得猫猫狗狗都穿不上,有些大得能套下好几个人,饶是他一贯神经大条也不禁心生疑惑。

  陆知非解释道:“这些是变装派对上要用的。”

  马晏晏信了,这世上没有什么他不能相信的事情,他至今还觉得自己能长到一米八呢。

  不过陆知非并没有让马晏晏帮自己做衣服,而是递给他一个绣绷,“你做这个吧,我想绣几条手帕当作赠品。”

  马晏晏:“……你确定我能行?”

  陆知非微笑地把一根绣花针戳到绣绷上,“你可以学啊,修身养性。”

  “好、好吧,不过你得教我啊。”马晏晏的声音不太自信。他的针线活绝对不算差,可是刺绣这个东西实在是……

  陆知非并没有给他任何踌躇的余地,搬了张凳子坐到马晏晏对面,直入主题,“今天我们来学正统苏绣,首先……”

  马晏晏顿时一个头比两个大,哪儿还有心思考虑别的,全部的精力都用来跟绣花针做斗争了。因为太过专注,以至于太黑偷偷爬到桌上偷了块绿豆糕他都没有发现。

  又因为马晏晏每天都往裁缝铺跑,甚至有的时候晚饭都在那边吃,于是孤家寡人的童嘉树也经常过来跟他们一起。

  学霸的厉害之处就在于他在哪儿都能学习,一只耳朵听着马晏晏的呜呼哀哉,一只耳朵听着英语听力,一心两用玩得非常溜。

  就是他偶尔会看到一两个小东西自以为很隐蔽地从他脚边跑过,或者撅着屁股在桌上偷东西吃,一瞥,身上穿的衣服很像是陆知非的手笔。

  于是童嘉树又默默地低下头去,做起了试卷。

  陆知非几度怀疑童嘉树是不是知道了什么,但他什么都没表示,陆知非也不大好问。问两个小胖子和小结巴吧,他们信誓旦旦地说:“没有呢,我们都藏得好好的,相信我们!”

  陆知非相信他们,才有鬼。不过童嘉树稳重又牢靠,陆知非左右想想都没什么可担心的地方,于是就听之任之了。

  时间缓缓流逝,当马晏晏终于能像模像样地绣出一朵花的时候,一年一度的高考来临了。书斋里今年有小乔和林千风两个应届考生,所以高考的氛围格外浓重。

  南英送来了两枚平安符,吴羌羌附赠两件开光法器,保佑他们身体健康、佛挡杀佛。商四送的最实用,两支笔,保佑他们文思泉涌。星君送得最别具一格,他在塔里找了个曾经的状元郎,给两人托了个梦,传授考试秘诀。

  商四为此差点没跟星君掐起来,托梦?他怎么一直都不知道这老朋友思想这么清奇呢?

  总而言之,小乔和林千风就这样带着所有人的祝福踏上了高考的战场。

  为了不给他们太大压力,送行的只有崇明一个。这两天他悄悄推掉了所有的工作,只为了更方便接送。

  下了车,小乔转头跟崇明告别,温情满满。林千风则转头跟一帮鬼怪告别,场面壮观而火热,“不要再跟着我了,待会儿绝对不准进考场,谁跟进去我就立刻把他超度,知道了吗?”

  “知道了知道了。”鬼怪们忙不迭地点头。一个老头儿挂在路灯柱上,讨好似地看着林千风,“待会儿我真的不能把答案都告诉我小孙女吗?”

  “不能。”林千风立场坚定。

  “小娃娃,你真的不需要我们帮你把监考老师弄……”

  “不需要。”

  林千风坚定不移地往教室里走,新时代的好少年应该遵纪守法。只是当他跟小乔终于坐进各自的考场,开始答题的时候,他看到已经死去多年的老校长来来回回地在走廊上巡视。

  过了一会儿他终于走进了林千风所在的考场转悠,林千风听到他背着手弯着腰一张张试卷看过来,时而蹙眉叹息:“这一届考生不行啊。”

  过了一会儿他大概看到一张实在看不过眼的卷子,忍不住低头跟那个卷子的主人说:“不会的题就选C啊,同学,不会不要空着啊。”

  然而同学并不能听见他的声音,自顾自地盯着试卷发呆。老校长摇摇头,感叹着学生一届不如一届,又走了。

  林千风也摇摇头,这届老师也不行,翻来覆去没有一句新台词。

  为期三天的考试很快就过去了,书斋里的大家其实没人担心考生的成绩,他们更关心陆知非琢磨了好几天的菜谱,最后能有多丰盛,以及毕业旅行要去哪里玩。

  吴羌羌积极地帮忙筹划,九歌也从国外发回了旅游指南,顺便跟商四说他前段时间跟外国妖茬架,虽然最后打赢了但是觉得打得不过瘾,如果四爷和小少爷都能去的话他会感到非常开心。

  小乔兴致缺缺地拒绝了他,然后把目光定格在商四身上。最终,毕业旅行的地点定在国内,名为——汉唐七日游。

  导游:商四。出资人:还是商四。

  商四瘫在沙发上,语重心长地跟小乔说:“小少爷,你觉得我的书是什么旅游景点随随便便可以进的吗?我不要定期维护不要耗费法力吗?你连门票钱都不出,以为我是做慈善的吗?”

  这时陆知非恰好从楼上下来,问商四:“你那件金麟袍要带吗?”

  商四认真地思考了一下,放弃了挣扎,“带。”

  林千风原本不打算去的,他想利用暑假的时间出去打工,如果中间空出一个礼拜的时间,那就会错过找工作的黄金时间了。

  但陆知非怎么可能同意,威胁他说不去的话就给他出所有的学费和生活费,上大学以后天天让商四送他,林千风就乖乖妥协了。

  商四在心里默默感叹:他的圆圆越来越厉害了。

  于是当高考分数新鲜出炉,学校老师怀着激动的心情想要报喜,记者们也蠢蠢欲动的时候,发现根本找不到新科状元。不光状元没有,探花也没有。

  整个书斋的人都消失了,就是字面意思上的消失。家里没人,电话不在服务区,没有任何出行记录,彻彻底底的人间蒸发。

  于是原本在互相询问成绩、关心录取分数线的大家,纷纷开始担心校草一家是不是被绑架了。

  只有冰山校花董小昭明白,在书斋那个地方没有什么不可能的。或许现在小乔正打马长亭过,一袭白衣,直入长安。徐徐清风掀起了他的幂篱,露出了少年精致俊俏的脸。他抬头看着面前的巍峨雄城,目光幽怨,是有所思。

  不要问董小昭为什么知道得那么清楚,因为刚刚小乔发了仅妖怪可见的朋友圈啊!

作者有话要说:  给商四开的书斋的这个金手指,真是太好用了。

下一章:古代的书斋和小少爷。无奖竞猜:请问唐朝的时候男子几岁成年?

第一章 紧箍咒

  长安城最繁华的那条街上,开着一家古怪又神秘的店铺,名为——妖怪书斋。这家店七天有四天都关着门,一天十二个时辰,只有两三个时辰是开着的,即使开着,也从不见店家出来招揽生意。

  可饶是如此,这家店铺仍好端端地开着,任旁边的酒楼一连换了三个东家,它也安然无恙。

  附近的百姓们都说,这铺子的主人不一般,定是哪个大人物。然而他们偶尔也能看到那个长得过分俊朗的俏东家在铺子门口逗小孩儿,一点儿都没有大人物高高在上的样子。

  又据说这东家尚未成婚,有媒人前去打探过消息,错不了。只是这人时常出门云游,十天半个月不着家,想上门谈点事儿都得靠运气。就是最近几天不知道怎么回事,书斋大门天天开着,正常得叫人新奇。

  王府的公子,自称是东家的朋友。听说那位云游归来,第一天就拎着美酒和腊肉上门拜访,但大伙儿都知道他是拜师去了。

  王公子的爹是名闻京郊的王夫子,亲口赞赏过东家的字,直夸其惊为天人,甚至要亲自举荐他。可是这人没领情,王夫子竟也不生气,三不五时便遣他儿子上门拜访。

  王公子纨绔惯了,谁都不服,就服一个书斋老板,自甘堕落为其马前卒。这兴冲冲跑过去一看,发现书斋里竟多了许多外人,连往常他帮忙看顾的柜台都被人霸占了。

  屈指敲了敲柜台,王公子高傲地挑着眉,“新来的伙计?”

  伙计抬起头,露出眉清目秀的脸,“公子有何事?”

  那人黑色的眸子犹如空灵澄澈的湖水,看得王公子短暂地失神。不过很快他就回过神来,清清嗓子,拿腔拿调地问:“哪儿人啊?”

  “姑苏人士。”

  “多大了?”

  “二十有四。”

  陆知非的声音舒缓,不偏火热不过分冷淡,听得王公子竟生不出“位置被人霸占”的怒火来。再一看旁边那位端坐品尝的小公子,直觉这位威胁更大,于是问:“你又是谁?”

  小公子淡淡地抬头扫了他一眼,还未答话,里屋的门帘被人掀开,又走出个差不多大的小公子。

  王公子真是奇了怪了,“你们都是谁啊?我大哥呢?”

  这时他的身后忽然传来一道低沉男声,他回头,就见一个高大冷酷的男子蹙眉看着他,“你又是谁?”

  其余人都刷刷看过来,一红发女子更是从里屋风风火火地冲出来,手上还拿着扫把,“什么事什么事?”

  王公子被包围了,想他纨绔二十余载,还未曾面临如此四面楚歌的境地。但他不知道的是,还有三个小不点在暗处窥伺,只等他一有妄动,就冲出来扒他裤子。

  半晌后,王公子被吴羌羌绑在了后院的红豆树上,理由是他鬼鬼祟祟还对老板娘不敬。最后是访友归来的商四拯救了他,只是这位大哥蹲在被绑着的王公子面前想了很久才想起来这个千年前收过的小弟,让王公子心碎如渣。

  商四大手一挥,把带领两位小少爷游长安的任务交给了王公子。作为一个纨绔,在吃喝玩乐这种事上,王公子还是有些天然优势的。

  小乔对此没什么意见,跟着王公子吃喝玩乐,吟风弄月,相当惬意。就连正直的林千风,看着都有点堕落了的迹象。

  崇明一直扮作长随跟在小乔身侧,对他的种种行为都表现出了极大的纵容,但这份纵容在第三天的晚上,终于有了崩塌的迹象。

  起因是王公子要带小乔和林千风去雾华楼,雾华楼是个好地方,长安的公子哥们没有不知道的。王公子说起的时候,一脸“你知我知天下也知”的表情,“今儿个晚上才算给你们接风,一应花销全算在我的账上,不用客气。”

  几日相处下来,王公子俨然已经被小乔那一身矜贵气质所俘,把他划拉成了自己人。

  小乔抬头看向雾华楼的牌匾,和楼上或隐或现的几瓣粉色衣裙。绣着牡丹花的钱袋在手指上灵活地打了个转儿,嘴角勾起一抹风流笑意,那被摇曳灯影照亮的俊俏眉眼在此刻多了几分青年模样,教人恍惚间都来不及感叹光阴荏苒。

  “享乐需及时,出钱就不必了。商四的钱,不花白不花。”小乔拎着钱袋的手背在身后,因为到了古代所以特意叫商四施了法术长出来的长发静静垂在脑后,颔首间一摇曳,便教楼里楼外的人都心生欢喜。

  真是许久都没见过这么俊俏又多金的小公子了,可不能让他走了。

  林千风默默地站在一旁看戏,此时此刻崇明站在灯光下的阴影里,脸色完美地与夜幕融合在一起,而可怜的王公子完全不知道大难临头。他还兴高采烈地跟小乔聊着她最喜欢的一位姑娘,说她是如何的才貌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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