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半无人好私语 第1章

作者:树下晾凉子 标签: 天作之和 情有独钟 前世今生 玄幻灵异

夜半无人好私语 作者:树下晾凉子

文案

他本是一株荒山野草,却被他路过随手采了来。

一个地上一个天上,门不当又户不对,如何相爱?

自是吃得苦中苦来得比蜜还甜。

内容标签: 情有独钟 前世今生 天作之合 洪荒

搜索关键字:主角:思昙,永烨 ┃ 配角:古修霖,盼真,洛尘,绰瀛 ┃ 其它:

  ☆、(一)

  一千多年前,我本以为我只是一株杂草,生于不知名的荒山,也将死在杂草丛生的羊肠小道。

  春来秋去,短暂一生,无人问津。

  我也有过不甘心,不甘于草下,不甘于命运......幸得上天雨露,因为那执着的不甘,我拼命在石阶的夹缝中吸收养分不断成长,短短几日,我第一次体味到了成功的滋味。因此,我得以俯视在我之下的大地万物,同时,也不禁仰望在我之上的高山天空。

  然而,我再怎么努力,也只能到此为止。

  我只是株杂草,怎可与天并肩?就算付出再多努力,我也只能是株比其他杂草高一点的杂草而已。我渐渐明白,我与这洪荒天地,不过是一粒微尘的存在,如我这般的野草,究其一生只能默默无闻,从出生到消亡连名字都不会拥有。

  我的一生原本一眼就能看到尽头,我也认命,可是,上天却将他带到了我的身边。

  我始终记得初见他的情景,那是深秋,本连乌鸦都唾弃的荒山野岭,只因他的到来,整座山却响起了喜鹊的欢唱。那时的他是白衣胜雪的谪仙,从远处缓缓踏着石阶朝我走来,因为他那未收敛的仙气,凡他所到之处便会如夏日般枯草复苏,残花复盛。

  在生命尽头的我自然也受了他的恩惠活了过来,也因为他,在死之前我才知道原来我是一株会开花的杂草。

  他曾为开花的我停留,只因为昙花只在夜间开放,白天开的昙花,实属罕见。又因为他心尖上的她喜欢昙花,就将我移栽入花盆中,为了寄托对她的思念,他还日夜将我带在身边。

  从此,我那样一株从出生就被命运禁锢的野草,却跟着他踏遍了大河山川,赏过了世间美景。

  他让我明白世间一草一木都有存在的价值,让我知道自己为何而生,还给我赐名为思昙……

  想到他为我赐名的情景,我不由叹了口气。

  “夜半烛下思君故,明月清风未开昙。”

  “月色如此美好,却只有你这小小昙花能寄托我对她的思念。”这是他对我说过的话,也是为我命名的由来。

  回想千年前陪伴他的那些时光,他总是日日夜夜,每时每刻都在思念她,思念之情到极致时,他寂寥的脸上总会露出一丝苦笑,问我为什么不再开花,仿佛我开花时他等的她便会与他重逢一般。

  我那时也不知道自己为何就不开花。

  注视着倒在我怀里没有一丝生气的面庞。

  在犹如撕心裂肺,每根经脉都被淬毒的针刺穿一般的痛苦折磨之下,我才从未如此清明。

  我无力地扯着嘴角笑了笑,“你可知初见之后的那两年,我为何不再开花。”思及缘由,我突然有些恼了,“我第一次开花为你,以后的每一次也都将为你,我才不想做你的寄情之物,我那是吃醋!”

  一千多年来,我始终不自知。

  他本是天界之上备受天帝宠爱的二皇子,从出生就被封为战神,法力高强几乎无人匹敌。

  他本是天之骄子,是我这等微不足道之物不可仰望的存在,而我却受了他诸多再造之恩,我不敢高攀,无法将他当作友人看待,当作恩公却也十足自作多情。可恩不能不报,故我便打定主意,如他有需要我的地方,我定竭尽所能。

  陪伴他的那两年,他需要我做他的寄情之物,为了报恩,且不懂情爱的我就只想日夜伴着他。

  当他被她亲手杀死后,我也曾撕心裂肺地痛过,当痛苦达到极点时,因他死不瞑目的懊恼神情我浴血重生,吸收了他血液中的所有灵气飞升为一名散仙。

  因为死前的那一面,我认为他需要我,我没日没夜地修炼,只为给他报仇,或者寻到他的一魄也好。执念之深,思及这一千年来我的疯魔,我才明白我对他已是情入骨髓。

  “我喜欢你,永烨!”怀中的他已没了呼吸,即使这样,说出这寥寥几字已经花光了我所有的勇气。

  时光倒回,初见时,当他停在我身边,用那双不染凡尘的眼睛看着我,我想那时的我如果拥有一颗人类的心脏,怕是肯定会扑通扑通从胸膛里跳出来,已是一眼入髓,削骨难忘。

  ☆、(二)

  “不知上仙大驾,恕在下有失远迎!”

  看着面前佯装恭敬的男子,我轻车熟路避开他走进竹屋内,在茶几前坐下倒了一盏刚烹好的茶。

  “不是我说你,你不是在人间给人当书童嘛,好好的,怎么突然想起我这个被无情抛弃的好友了?”男子锲而不舍地来到我身旁,广袖一摆与我并肩坐下。

  见我不理,随即,他又攀着我的肩,“给哥哥说说,这二十二日是否过得快活,有没有遇到倾心美人,私定三生啊?”

  “茶不错。”我放下茶盏,起身坐到对面。

  “你就我这么一个朋友,就不知道珍惜嘛!”他悻悻道。

  我瞥了他一眼,六百年前,我闯入妖界夺妖王精元,抢妖族圣器,重伤昏迷之际被人所救,那人便是我对面的男子,古修霖。

  修霖君是一位让人看不清的妖,不管是他的修为也好,还是他的为人也好。

  我俩素昧平生,他却救我,后来的六百年里,他也不求回报地助我修炼,让我从一个小小散仙登上如今这被众仙尊敬的上仙之位。

  我生来性格孤僻,为人冷淡,即使被尊为上仙,也没有任何仙家想要结交我。唯有修霖君,救我、助我、伴我。

  “修霖君,谢谢你。”思及此,我说道。

  他却怔怔看着我,连滚带爬形容狼狈地去了西侧竹门旁望着天空。

  见他如此行为,我诧异道:“你这是做何?”

  他回头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天空,“真是奇怪,今日太阳也没打西边出来啊!”

  我反应了一瞬,一时语塞。

  见我被堵得说不出话来,他又爬回我身边揽着我的肩,“认识你几百年了,也没听你对我说一个谢字,我的反应实属正常。”

  他这么说,我才想起确实如他所说,没对他说一个谢字。

  我是因吸收永烨的灵气和修为而飞升,与那些历经劫难飞升的仙家不同,他们尝尽世间百态,飞升后自然更像个脱离凡尘世俗的仙。

  而我却因仇恨飞升,从未经历人情冷暖,自然不会做人,更不会做仙。天生自带煞气的我,更像是个魔。

  一直以来,除了对永烨,我并不懂感激之情。对修霖君,因为他深不可测的修为,很长时间,我都是对他抱着警惕和敌意,从未敞开过心扉。

  “到人间历练还是有好处的嘛!”他拍了拍我的肩,“都是自家兄弟,不言谢,不言谢,哈哈!”

  我拨开他的手臂,去到另一边。说来也奇怪,修霖君身长九尺,剑眉星目,隐约还透着凌厉的煞气,本该是个一丝不苟、霸气十足的妖,怎得本性却如此“无赖”?

  思及一直没将谢字说出口的缘由,多半也是不耻于他这无赖般的品性。他无赖,我便无奈了。我不由摇了摇头。

  见我反应,“又怎么了?”他伏在茶几上,“果真在凡界看上哪家的美娇娘,不能如意,才到我这儿唉声叹气?”说着他勾起了我的下巴,“不应该啊,若说这凡界姑娘的审美,你这皮相正对口啊。”

  “花为貌,鸟为声,月为神,柳为态,玉为骨,冰雪为肌,秋水为姿,比潘安不知强了多少倍。我若是女子,只需一面就会对思昙君你念念不忘,含恨而终!”

  他这一套说法,原是形容女子貌美,如今却用在了我这个男子身上,我本该气他轻薄,却不由对最后四字起了兴致,“含恨而终?”我拍开他的手问道。

  “恨不能与君共结连理,日夜缠绵。郁郁寡欢,相思成疾而终。”

  “这又是何意?”

  “我说的没错啊,你实则是薄情寡义之人,除了报恩二字,旁人与你如无物,哪家姑娘若是瞎了眼对你芳心暗许,不,就算明许,最终也只会落个含恨而终的下场。”

  对他的话我嗤之以鼻。

  “可怜我家小妹,如花似玉的美人,如今却为你修得花容消瘦。”

  “多谢令妹抬爱,我实乃薄情寡义之人,不值得错付芳心。”

  知道我是在拿他说的话怼他,他咧嘴笑了笑,“我就喜欢你这刻薄的样子,真——”

  “打住。”这么多年,我始终听不惯他的轻薄话语,今日已听得够多了,“要不,陪我练功?”

  说到陪我练功,他便将快出口的话咽了回去,“还是品茶吧,你如此心狠手辣,陪你练功折寿,我还想多活个几万年。”

  相对无言,清净了片刻,他犹豫着放下茶盏看向我,“你那恩公,现在如何?”

  修霖君口中恩公,便是永烨。

  历经千年,我却只能从这天地间聚集永烨的一魂一魄,其余一魂三魄是修霖君在我难以到达的极寒蛮荒之地为我取得的。剩余的一魂三魄也是修霖君用禁术从他人灵魂中夺得的。别人的魂魄本就不是他,与他的魂魄相斥是必然,我散了万年的修为才勉强让这夺来的魂魄与他的魂魄相融相聚。

  能够聚齐三魂七魄实属不易,虚弱乃是必然,况且他的真身已毁,不仅不能重现往日辉煌,他已被如今的天帝削除仙籍,且永生永世不得入轮回,被天界公认为罪大恶极的罪人,怕是连做凡人都无法长久。我已经做了太多逆天而行的事,也不差这一两件,于是我让他顶了别人的命格,将他的魂魄投入轮回,以别人的身份暂且修养。只待他历经轮回,来日重入仙道,重现辉煌。

  他的第一世便是那书香门第、官宦世家的贵公子,本是长寿的命格,却因为他的魂魄虚弱,得了个二十二就病亡的下场。

  我是为保他一生安宁才随便找了个身份日夜陪伴的,如今却又只能亲眼目睹他含憾而终。思及此,我不由叹了口气。

  见我反应,他掐指一算,“果不其然!”修霖君也学我叹了口气,“他的魂魄本就不稳,得你守护能修养二十二年已是难得,下世应该能多活几年,你就别一天天唉声叹气了,来日方长,只要有进益,便是好事,你需要耐心等待。”

  我也知事实如此,可就是不甘心这等待何时才是尽头。

  “他这顶替的命格真是极品,生生世世无大灾大难就能坐享富贵,且一生安稳,无极悲,也无极喜,不枉你偷偷翻烂了司命的命簿,才找到这么一个好命格。我看看......”他又掐指一算,“他此时已入轮回,投生在离国皇家,因得皇帝宠爱从出生便享尽世间荣华富贵,待到十六岁,便顺风顺水登了帝位,只是......”

  我还没算过永烨的命格,“只是什么?”我忙问道。

  “着什么急啊,只是他却是个昏庸无能的皇帝,还贪图美色......”修霖君特意补充了最后这四字,又接着道:“在他的统治下,百姓民不聊生,朝廷百官怨声载道,他倒好,干脆退位让贤于同胞亲弟,带着美人做了逍遥太上皇。”

  这么听着,是个好命格,没什么可是的。

  见我无动于衷,“这一世,你就没跟他发生点什么?”修霖君问道。

  我疑问地看了看他。

  “美人啊,她和美人,你就没有什么想法?”

  我继续疑问,“何想法?”

  “吃醋啊,你不吃醋吗?”

  修霖君的话似乎惊醒了梦中的我,心思被人看破,我难免觉得不自在,于是我局促地端起茶盏,浅酌了一口,“呃,我想你是误会了。”

  他没听我的辩解,“我来看看这红颜祸水的美人......”他掐指凝神,“一生最大劫难在十八岁,微服私访时,行至一荒山,因悍匪劫财而龙困浅滩,逃亡途中幸得一山中独居美人相救,便一见倾心,从此郎情妾意,终生相守——”

  见他讲得眉飞色舞,声情并茂,我越听越不是滋味,知他故意而为,我便打断了他,“你这是何意?”永烨既是我心悦之人,得知他心属旁人,我会吃醋是理所当然,可我就是不懂,修霖君为何要一而再地使我恼怒。

  他将我上上下下,仔仔细细打量了一番,于是乘我不意施了个变幻之法。

  待修霖君失了魂般盯了我许久,我才意识到他那变幻之法的对象是我。看着茶杯里自己的倒影,我被他彻底激怒。

  我堂堂七尺男儿,岂能忍受这般一再羞辱!于是我抽出一旁的佩剑朝他刺去,打算先废他几千年修为再说,可他却轻易躲过了我的一击,夺了我手中的佩剑,拦腰将我拉近了过去。